老師的悔過書
‧本文由 謝瓊玉 分享 ‧
2006-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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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1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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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謝瓊玉
去年,有某國中教務主任,因看不慣學生的頭髮,在朝會時怒摑學生耳光,當時,曾引起了軒然大波,老師因此寫了“悔過書”向學生道歉,發誓不再動手打人。
從“零體罰入法”到“髮禁解除”多數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彷如天旋地轉,一直找不到管教學生的平衡點。
到底管教學生的底限在那兒?哪些事可以管,哪些事是不必管的呢?
我想起西方自由主義最重要的一個信條就是:你的自由絶不能仿害到別人的自由。
這解釋很簡單,只要是不仿礙到別人的事,你都可以是自由的。衣服髮膚、吃喝拉撒、學業成績,這些事,與他人權益不相關,卽使犯了錯也只能算是小過。亂丟垃圾、擾亂上課秩序、不遵守交通規則等,這些行為會影響到別人,犯了錯則是大過。整個人生的過程最好是“小過不斷、大過不犯”。
孔子說:「大德不逾矩,小德出入可也。」也就是這個意思。
“零體罰入法”其實爭議很大。“小過”可以不罰,“大過”不處理,很多教室恐怕將會變成“壞學生的天堂”。
學生們都是將來“公民社會”的主人翁。希望所有的教育工作者,根據自己正確的教育判斷,實踐教育的責任。千萬不要在這一波教改的迷障中失去自信。老師為了頭髮打學生耳光,老師寫了悔過書。我的疑問是:除了頭髮,老師們為什麼不管管別的“大”事呢?怎麼樣讓老師們用最有尊嚴的方式去教育學生,建立起共識,如何在個人和社會之間,找到不走極端的“平衡點”,應該是比“零體罰入法”和“髮禁鬆綁”這種權威、教條式的規定,更有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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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sir sir= don't worry, be happy! =
於 2006-06-23 00:27:26 說 絕對同意!...你的自由 | |
亂子
於 2006-06-23 13:23:08 說 這樣說的不錯咧 | |
小小祥~
於 2006-06-23 13:45:49 說 超級同意 | |
小吉= 寧得罪小人, 莫得罪高層 =
於 2006-06-23 15:40:57 說 有道理!!!!!!!! | |
洋芋片
於 2006-06-23 22:12:24 說 做一個老師還真難阿 其實最主要還是融入孩子們心中 | |
~乘風超塵~
於 2006-06-23 22:24:14 說 有道理我同意!~ | |
星空夜語
於 2006-06-24 00:43:15 說 說的還真有大道理阿...如果認為小錯都無所謂了 到後來不就天天殺人放火也無所謂嗎!? 因為小錯習以為常就認為大錯也沒什麼 這根本完全就是"自律"能夠小錯也不要犯.那麼如果犯了要檢討警惕才對.而不是像文中所說 | |
小凝
於 2006-06-24 01:13:47 說 "=.= | |
Valerie
於 2006-06-26 17:31:21 說 我念中學時學校是不允許留長頭髮、不能剪男子頭、不能燙頭髮。 | |
stinnes
於 2006-07-01 09:03:10 說 寫一篇沒方法的文章..白看 | |
如桑
於 2006-07-06 12:20:33 說 同意有幾個網友所說的,小錯也是要檢討警惕才對,只是輕重要拿捏,而這篇文章也確實沒方法,只給大方向,也讓人有點可惜的感覺...!! | |
台客
於 2006-10-03 23:45:45 說 連教育部長都不長進,老師?難了! | |
吉米
於 2006-10-20 19:23:48 說 說的好ㄚ。 | |
point
於 2007-07-13 21:48:12 說 老師越來越難教學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