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嫂買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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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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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企鵝= Here and Now =
於 2008-09-19 01:08:45 說 會心一笑 :) | |
powers
於 2008-09-19 08:15:59 說 HaHaHa! | |
璽文
於 2008-09-19 09:17:09 說 很會裝病~~~~真丟人! | |
Valerie
於 2008-09-19 09:26:00 說 對呀,怎麽每次有什麽事的時候她就生病了? | |
叮咚= Dare to dream, able to win! =
於 2008-09-19 09:52:32 說 又不出庭了....直接捉起來看有沒有作假. 不然每個人都生病就不用法律了嘛 | |
台客
於 2008-09-19 10:26:57 說 笑一笑不犯法! | |
yy1221
於 2008-09-19 11:23:13 說 大家会骂马不是没原因的.就是太软了.不敢动他们两! | |
linus
於 2008-09-19 11:33:12 說 這個好笑 不打自招 | |
叮咚= Dare to dream, able to win! =
於 2008-09-19 11:33:54 說 我開始覺得馬英九是陳水扁的共犯結構,利用扁來塑造自己的形象。作為國家最高領導人,沒有擔當,不想承擔,只想等著收成。期待這樣的人當總統有什麼表現,不如每天拜拜自己家裡的神主牌比較快。現在必須說,馬英九沒資格作總統。而台灣也看不到什麼人有那個總統格。看來二岸快統一了。 走了一個貪腐總統,來了一個無能總統。 | |
happydog= 遠離顛倒夢想 =
於 2008-09-19 11:38:58 說 就司法程序而言,吳某不出庭可視為放棄抗辯,法官可依據檢方陳訴的事證直接判決。 情理法與法理情,仍舊困擾民主不滿百年的中華民族。 | |
龍捲風= 平生修得隨緣性-粗茶淡飯也知足 =
於 2008-09-19 16:26:42 說 有時候想想,扁嫂應該後悔嫁阿扁,因為愛錢的自由被剝奪了! | |
kuni
於 2008-09-19 21:16:01 說 設立專案吧!!既然請假都已經創下司法紀錄了,那就把法庭搬到她們家,到府服務嘛~公務員應該體民所苦啊!同時,亦可響應陳前總統在2003年2月9日走春活動時的主張--「鼓勵官員多多走出辦公室,時常走入基層」,兩全其美啊~~ | |
aa_0809
於 2008-09-20 23:31:06 說 吳女士的相關文章,懶得評論 | |
anna
於 2008-09-21 07:29:50 說 無能?無恥、無知、無情、無望、無為、無量、無賴.........,還有無奈;無聊,玩玩接龍吧! | |
happydog= 遠離顛倒夢想 =
於 2008-09-21 11:33:17 說 我的法律常識還真膚淺,趕快澄清以免自誤誤人。 刑事訴訟法規定:刑案之共同被告活著,即必須到庭審判;若不到庭,除作無罪之宣判外,不得宣判;倘若同案被告在逃通緝或死亡,致不能出庭,則可對同案其他被告依程序進行審理及宣判。 | |
pisces
於 2008-09-22 13:11:24 說 這是不打自招嗎?X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