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養我不搶劫,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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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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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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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想去偷盜、搶劫甚至殺人。你問我:“為什麼你要去搶劫?”我說:“還不是為了錢嘛。”你又問我:“怎麼才能讓你不再去搶呢?”我說:“條件很簡單,用高薪養我吧!”聽懂我的意思沒有,我們的法官大人和“公僕”大人?
“高薪養廉”?聽了我真佩服那些“肉食者”的愚蠢。
一定有人在罵我瘋狂。我只是想問:貪汙受賄跟偷盜搶劫一樣,都是違法行為,為何要厚此而薄彼?想用金錢防止貪汙,而為什麼要用鐐銬防止搶劫呢?不要說我瘋狂,照中國那些偉大的立法者的說法,“高薪養廉”可行而且合法,為何我的“高薪養我不搶劫”理論就是胡說八道?
原因恐怕在於,有貪汙資格的人手中掌握著“法律”這件利器,而搶劫犯只是“在野”的無賴!還是馬克思分析得好,統治階級的任何措施都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清政府給滿人發津貼,清朝滅亡了漢人就把該津貼取消。
有人會說,新加坡有高薪養廉的例子,而且很成功。我只是回答,不管這個制度是在地球上還是太陽系之外,那是極為非法的!它的實質就是不平等,他都是以當權者的利益為立足點的。新加坡當然有好官,但也有偷盜搶劫之輩,可是我很奇怪,為什麼新加坡的搶劫犯們竟然沒有去爭取高薪?真是不可思議。按新加坡的文明程度和法制程度,他們都應該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簡單的道理。可我還是失望了。沒想到這個壞習慣今天竟然傳染到了中國,而且還有人把它奉為圭臬,以為找到了治腐的法寶而得意非凡呢!正準備憑此邀功領賞呢。
真是無話可說。
“高薪養廉”豈止是愚蠢,簡直虛妄得厲害。
他們說“高薪養廉”很有好處。那是自然,做任何事都有好處,比如放一個屁能讓人周身通泰,揮刀殺人可以舒筋活血,迫害異己可以“國泰民安”。只可惜人的貪欲是無窮的,給你年薪30萬,比起很多人來說該感恩了吧,可是胡長清貪到了幾千萬都還不滿足,女人搞了幾十個都還不舒心。有什麼用呢?有人說,為何新加坡就有用呢?對了,我也想反問一句:“為何新加坡就有用呢?”看看人家的監督機制吧。我們中國有什麼監督機制呢?老百姓含冤*要遭恐嚇毒打,記者採訪曝光要吃刀子。那些貪官老爺們都是貪得快要撐死了才被發覺。可惜晚矣!國庫指日將虧矣!
說到包二奶(包二爺),我又來勁了。到目前為止,中國的貪官幾乎沒有一個逃得了這一“葷”事,包了一個,還要一個,再要一個,“進寸得尺。他們覺得女人(或男人)跟工資一樣,都是嫌少,不夠用。我尊敬的而且偉大無比的法官大人們,既然可以用“高薪養廉”,為何不能用“多奶(爺)養廉”呢?說不定此藥一服,立馬河清人壽、國泰民安矣!
我的“多奶(爺)養廉”理論真的很高明,反正我們國家地大物博,好吃懶做的男女多得很,實在不夠不是還有“克隆”技術嗎?別說十個女人(男人),就是後宮三千妙人兒也不在話下。我的理論不但高明,簡直很有必要實行,公僕們的健康何等了得,只要感冒一場,我們的經濟馬上就要滑坡,就不能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了。呀!人民就將遭殃了!世界就將崩潰了!
我想“高薪養不搶劫”也很可行。偷搶不就是為了錢嘛,好吧,從此立法:想搶劫的到公安局登記造冊,每月到民政局領薪30萬元。我敢保證,只要《中華人民共和國高薪養殺人放火罪犯法》一頒布,真就可以路不拾遺、長治久安了。
我就這些意思。高薪養廉=高薪養不搶劫。嘿,我發明瞭一個“肖氏等式”,也可以邀功了,隨便弄個什麼教授做做,科學院院士當當,也很有面子的。啊呀,真是與天同慶,怎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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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6-08-02 00:50:51 說 mmmm.......... no comment.......... | |
Valerie
於 2006-08-02 13:39:36 說 這人瘋了…… | |
kazaya
於 2006-08-02 15:05:31 說 現在的官員也是在偷 不過別人是暗地裡偷 他們可是正大光明的偷人民的血汗錢 | |
黑妞
於 2006-08-02 15:14:37 說 瘋子...... | |
point
於 2006-08-05 22:41:06 說 詭辯論 | |
如桑
於 2006-09-12 14:21:13 說 官貪錢...但致少要做事,要為民服務(致少理論上...)...但搶錢只是只是為了自己吧= =?觀念完全不同...實際操作也完全不同不是嗎!!? | |
良羽
於 2006-10-15 18:40:37 說 論者深其理而少兼容,苟得其情,眦睚必報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