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新身份證後,千萬千萬別掉了(或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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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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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26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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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新身份證後,是夢魘的開始我的信箱裏收到這樣的內容覺得很驚恐,想請大家幫我查證一下,是不是會如此~~~~
以下是全文:
換新身份證後,是夢魘的開始!!!(值得重視)
今年要換發新的身份證,其中一項是"要蓋指紋",這是一個非常白痴的防偽方法!
相信大家都知道民眾的個人資料己經在外流通,無法阻止了。
現在多一個指紋,要是又流出去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對有在使用電腦的人應該知道,一但拿到指紋,只要掃瞄一下,就可用多種方式來保存。
也就是你的指紋一但被盜用一次,你的指紋將又是在外流通買賣。
以現在的科技,相信要做個"指紋模"是易如反掌的事。
如果有人殺死一個人,在現場只留下你的指紋(指紋被盜的人),又找不到可比對DNA的東西,那恭喜你,你就是兇手了!!
如果有地下錢莊拿著你簽的1000萬的本票(上面有你的個人資料又有你蓋的指紋)來向你暴力討債,那又恭喜你,又中獎了!!
當新身份證遺失的話,你登頭版公告也沒用,因為你的個人資料早就有了,現在要的是指紋!
姓名、住址、電話可以改,但指紋怎麼改?(開刀切掉嗎?)
以上二種假設,是指被盜的指紋,可能拿去做的事。(當然不會只有二種,對吧)
所以,換新身份證後,千萬千萬別掉了(或被偷了)不然....你的惡夢....就在你身份證掉的那一刻就開始了!!
這個是嚴重的問題,希望大家能重視,幫忙轉貼,謝謝!!
站長註:
- 台灣男性在當兵體檢時都有指紋建檔吧?
- 當兵前剛好在台北市刑事警察局指紋室打工(指紋建檔),指紋是以特徵點來計算的,並不是絕對的且不可被複製的。
- 新版身份證上並沒有指紋資料吧?
- 倒是現在已有身份證號產生器的程式,不知道有沒有指紋產生器?想來必須先入侵市刑大主機取得指紋特徵數據、再依各種特徵定義產生符合的指紋。OOPS....以上純屬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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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姬
於 2005-05-31 07:16:29 說 我是覺得蓋不蓋指紋無所謂~道是刑法加重點 像是這次的毒蠻牛...搶銀行才6年就放出來...這次毒死人了....如果還不死刑...真是沒有法治了 | |
芝豬
於 2005-05-31 08:52:37 說 台灣的刑法無法加重原因,是如果加重那不少委員及官員可能都要判無期途刑及死刑了. | |
小波
於 2005-05-31 08:56:02 說 加蓋指紋並不是絕對不可行,重點在政府有多少能力防止個人資料外洩。這幾年來,我對政府的表現和能力沒有信心。非常沒信心! | |
vicky
於 2005-05-31 09:12:53 說 真是可怕啊! | |
黃衣
於 2005-05-31 09:38:46 說 感覺像在討論走在路上怕被掉下來的冰箱打到一樣~~~ | |
阿芬仔
於 2005-05-31 10:06:14 說 只是急著推出新措施,卻沒有配套方案,人民的保障何在? | |
小凝
於 2005-05-31 10:17:05 說 嗄?!危險 | |
阿秀
於 2005-05-31 10:22:15 說 同意一和二樓的說法,台灣的法律好像都在保護壞人,每個罪犯關不久又出來犯案,那些法官不知怎麼了,警察很辛苦的抓人,他們倒是努力放人,奇怪咧~反正我們小老百姓自己要自多福吧 !唉.... | |
laukwokbun
於 2005-05-31 13:20:03 說 真危險 | |
+0
於 2005-05-31 15:57:49 說 可怕啊! 危險 ...加重刑法吧!!! | |
小婉
於 2005-05-31 18:11:14 說 同意芝姬及小波的說法~ 但最重要的還是證件別亂丟. 才不會讓麻煩找上你..... | |
嫩嫩
於 2005-05-31 19:32:24 說 真恐怖ˋˊ | |
好奇寶寶皮皮
於 2005-05-31 19:38:44 說 小心微妙 | |
Queena
於 2005-05-31 19:42:16 說 這麼恐怖... 加重刑罰吧!! 殺人犯都判死刑吧!! 偽照文書者~ 剁手 >"< | |
櫻桃毛毛
於 2005-06-01 00:28:45 說 電視節目也有討論這個問題耶..好像蠻嚴重的.. | |
suki_pang=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於 2005-06-01 11:41:17 說 有那麼聰明的賊麼? | |
Darryl= 來~來~來~給它繼系~搖~下企 =
於 2005-06-01 12:50:45 說 搬家移民摟 | |
小賢
於 2005-06-01 13:13:38 說 為防止指紋被盜用,除非你有不在場證明,所以最好是你工作的地方、家裡、大賣場或路口都有監視錄影機隨時錄影,最好學立委選舉時所穿的競選背心,上面寫上自己的大名,表明自己整天的行蹤,這樣萬一被栽贓時才有證據,最好是再買一隻錄音筆把整天的生活細節都錄音存檔, | |
Dr.猶豫
於 2005-06-01 16:02:04 說 同意一和二樓的說法,台灣的法律好像都在保護壞人,每個罪犯關不久又出來犯案,那些法官不知怎麼了,警察很辛苦的抓人,他們倒是努力放人,奇怪咧~反正我們小老百姓自己要自多福吧 !唉.... | |
asd
於 2005-06-03 13:32:06 說 有這麼嚴重嗎 | |
~順~
於 2005-06-03 15:55:10 說 是啊 ~有那麼嚴重嗎? | |
jacky
於 2005-06-10 02:05:04 說 有道理 | |
kuo0719
於 2005-06-16 16:52:22 說 亂世用重典。 | |
vwn
於 2005-06-16 17:14:05 說 哇~~~好恐怖~~ | |
白白的
於 2005-06-16 18:11:50 說 要蓋就蓋ㄚ,但為啥要做在身分證上,如果要依特徵點才能辨識,那做在身分證上有啥意義??? 侔俚是打來亂的喔!!!!! | |
point
於 2007-06-19 10:52:33 說 現在沒有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