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iPhone還酷的Brix 手機新概念 : 越多隻, 越炫 !
‧本文由 w28960138 分享 ‧
2007-12-05 ‧
顯示 2,228 次
‧
轉寄 12 次
‧
短評 14 篇
‧
你覺得iPhone已經很炫了嗎?現在國外,已經有更炫的手機出現了.一向有著設計冷感的我,也完全無法抵擋它的魅力啊…你以為兩隻手機就夠炫了嗎?還有更驚人的…
是的你沒看錯,這是手機!這隻手機不但承襲了iPhone的全螢幕鏡面手機風格,更酷的是它可以自由組合,聯合好幾隻拼成更大的螢幕手機…噢噢,我快瞎了…
這隻手機的資訊與圖片來自於Yanko Design.目前這隻手機也不過就只有這四張圖片,就引起了這麼大的騷動,可見它的設計質感有多棒…設計者名叫Seokwon Hong,聽起來似乎是位韓國人.
最近Google聽說也要進攻手機市場,不過消息一日數變,有說Google是要跟Apple一樣推出自己的手機,有說Google要做手機OS平台,也有說Google要把GMail,GTalk,Google Map,Youtube整合在手機,並和電信業者推出更多的Mash-up應用.不過不論是哪一種,建議Google還是不要加入手機裝置戰場,因為這個市場實在是太激烈太恐怖了,iPhone才出來沒多久,現在就有比它還酷的手機(純論設計)出現了…Google還是專心在軟體平台上比較好吧.
不過Brix如果真的開賣,手機價格恐怕也是大家會裹足不前的主因.像最後一張圖,裡面就用到10隻Brix,以一隻鏡面手機市價數萬元來看,買十隻恐怕就要幾十萬元了哩…
0.00
0 votes
1
3
5
7
9
請按數字進行評分
請以1~9的評分代表由負面到正面的感受,統計數據將決定資訊的參考價值。謝謝!
|
關鍵字建檔說明
|
顯示/隱藏
列印
列印提示
- 您可以點擊右方的「顯示/隱藏」鏈結來隱藏不相關的內容。
- 內容確認後,點擊右方的「列印」鏈結或瀏覽器之列印鍵即可。
- 完成後,顯示被隱藏的內容即可繼續瀏覽。
◎附加檔案 中的附件有三種不同的呈現方式,均限會員使用:
- 圖檔類型 以縮圖方式呈現,點縮圖後會浮現原尺寸圖檔!
- 檔案類型 以檔名方式呈現,建議先另存新檔,再開啟瀏覽!
- FLV類型 支援線上瀏覽模式,請按檔名前方的圓型箭頭;按檔名則是另存新檔。
-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請參考「Office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
- 郵件容量超出 50MB 時,為了節省網站營運成本,僅提供下列會員使用:
ce-sda
於 2007-12-05 00:45:30 說 "純論設計".... 設計罷了, 無實物??? 那我想的設計是3D立體投射, 在空氣中播放立體影像 手機機身只有拇指大小, 全由腦電波操作 這不是更有魅力嗎? 實際點吧! | |
台客
於 2007-12-05 10:06:13 說 又創新了,以後的電視又可以連接一起 | |
Valerie
於 2007-12-05 10:55:47 說 太先進了! | |
叮咚= Dare to dream, able to win! =
於 2007-12-05 13:23:06 說 這應該是手機概念的展示,若按技術來看,透過薄膜液晶應該是能作到兼顧結構強度和顯示效果。 不過,覺得這個效果用在手機上太不經濟(從其關鍵功能及組件的成本及閒置狀態來看),倒是如果作在現在正紅的數位相框上,或許還蠻有搞頭的唷。 | |
梨子= 不必待到忍無可忍,該走時走,將來妳會感謝自己的仁慈與睿智 =
於 2007-12-05 16:19:34 說 真殺~~ | |
panda
於 2007-12-05 20:37:42 說 問題是為什麼要買那麼多支手機併起來看 直接用大螢幕不就好了 | |
kuni
於 2007-12-05 20:42:37 說 宣示意義大於實用價值~~ | |
小吉= 寧得罪小人, 莫得罪高層 =
於 2007-12-05 21:14:18 說 panda + 1 | |
wu sir sir= don't worry, be happy! =
於 2007-12-06 00:10:28 說 宣示意義大於實用價值~~ | |
叮咚= Dare to dream, able to win! =
於 2007-12-06 11:04:29 說 wu sir sir, 你....竟然犯了「拾人牙慧」的大忌! 黃牌警告! | |
toofool
於 2007-12-06 23:53:32 說 don't worry, be happy! 我要紅牌 說不定是默契十足吧 | |
ㄚ男
於 2007-12-06 23:59:49 說 好像很容易刮傷歐~ ><" | |
lily
於 2007-12-07 17:07:21 說 站長辛苦了! 快把牌子放下吧~~ | |
point
於 2007-12-28 12:30:20 說 同意 panda 的看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