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詐騙手法-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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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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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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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黃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黃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
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
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希望各位小心謹慎!!!
站長註:
有同學也是壓到被狗嚇到跌倒的小朋友,對方原本也是說沒關係,但最後還是告上法院,意圖索取高額的理賠金。所幸,在車禍當時,就有先找警察報案、並交由保險公司處理。最後在情理法之下都是最少損失(大多由保險公司支付)。現代人似乎不太重視以和為貴,反倒是一分一毫都不願損失退讓,所以在發生事情時,還是按步就班作比較保險。若是有傷害到人家權益,也應該勇於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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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sir sir= don't worry, be happy! =
於 2008-02-09 02:38:49 說 務必到警局備案 | |
point
於 2008-02-16 18:50:07 說 同意樓上所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