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會怎麼看李遠哲

‧本文由 w28960138 分享 ‧ 2011-03-22 ‧ 顯示 4,555 次 ‧ 轉寄 3 次 ‧ 短評 1 篇 ‧
信懷南

這些年來﹐我一直很想把李遠哲加入我寫的「未蓋棺﹐先定論」的人物評論系列。
台灣三個最有名姓李的﹕李登輝﹐李敖我都寫過了。唯獨李遠哲從缺。
我沒動手寫李遠哲的原因比較複雜﹕他是我評論過的公眾人物中﹐唯一見過面﹐談過話﹐送過書﹐通過信的一位。
我也曾經公開在葉樹姍小姐的訪問中稱李遠哲是「台灣的良心」。
我那句話是不是講得太早﹖
「馬屁」是不是拍的太露骨﹖
他值不值得我這樣捧他﹖
為什麼值得﹖為什麼不值得﹖
在我「未蓋棺﹐先定論」的時候是不是給了他足夠的 Benefits of doubt?
但除了這些需要花時間仔細去思考的問題外﹐我還有一個比較私人的理由﹕他雖然年齡比我大一些﹐但我們屬於同一個時代的留學生。

在某種程度上﹐我對他的檢視﹐也是對我們這一代人的檢視。下筆的時候﹐多少有些「物傷其類」的感覺。這是為什麼我遲遲沒寫李遠哲的原因。

李遠哲回台灣前和我住在同一個小城﹐我們住的小城祇有一家超級市場﹐一家郵局﹐一家古色古香的電影院﹐四家加油站。

他如果不回台灣﹐他會和我一樣﹐在同一家超級市場買菜排隊等付錢﹐在同一家郵局寄信﹐也可能在同一家加油站自己加油。

美國人看到他﹐就和看到我一樣﹐不會知道他是諾貝爾獎的得主。坦白說﹐就算老美知道他是諾貝爾獎的得主也不會多看一眼。

美國是個向「錢」看的國家。女人鍾情「香奈兒」不鍾情「諾貝爾」。男人寧要「賓士」不要「博士」。那時候如果我在路上或郵局遇到他﹐我也不知道會不會自動上前打個招呼。

美國的諾貝爾獎得主不少。對諾貝爾的光環沒看得像台灣那樣國之瑰寶﹐高高在上。反而是小城中大家對那位開Lamborghini的「鄰居」比較好奇。

但有時我難免在想﹕如果他和我的身份調換一下﹐我頂著他諾貝爾獎得主的光環回台灣做中央研究院的院長﹐他留在這個小城過活。我的做法和他的做法有沒有什麼明顯的區別﹖我對台灣社會的貢獻會比他多還是比他少﹖

踢球進門沒錯﹐是把錯的球踢進了門

陳水扁能在 2000年當選總統﹐靠的是李登輝的陰險﹐連戰的無能﹐和李遠哲的臨門一腳。我一直相信宋楚瑜臨門一腳把李登輝踢上總統寶座﹐和李遠哲臨門一腳﹐把陳水扁踢上總統寶座﹐對他們來說﹐都是在緊要關頭﹐拿出勇氣做了一件他們認為是義不容辭的事。

如果有人認為他們這樣做是為了私心﹐那真是在門縫裡看人。我有一位父執輩﹐曾經做過兩位蔣總統的中文秘書﹐主管過台灣的媒體﹐國民黨的中常委。

他告訴我宋在中常會放了炮後﹐曾到他辦公室去見他﹐非常緊張﹐擔心放炮後會被炒魷魚。同樣的道理﹐我相信李遠哲在關鍵時刻﹐發表他那篇《跨越斷層﹐向上提昇》挺民進黨的文章﹐出發點是基於他對國民黨的貪污腐敗﹐已經到了深惡痛絕﹐忍無可忍的地步。

當時民進黨給人的印象﹐也的確是一股反貪污﹐反腐敗的清流。政黨輪替﹐是歐美民主政治的常規。李遠哲受西方政治思想的影響﹐他當年挺綠是很正常的。至於看陳水扁看走了眼﹐這和宋楚瑜﹐蔣經國看李登輝看走了眼一樣。這是知人不明的問題而非道德缺陷的問題。

至於今天有人批評李遠哲認錯認得欲語還休,左支右絀。我認為這是風格問題而非操守問題。

不過有件事我可能和李遠哲的想法和做法不一樣。陳水扁當選後﹐我寫信建議他做行政院長。理由是基於我對管理的認知和經驗﹐我知道所謂的「顧問」﹐權力和資源來自老闆的關愛。不像行政院長手上有資源﹐可以做大事。李沒有接受我的建議把擔子挑起來﹐聽說老婆反對是原因之一。另方面恐怕還是性格使然。

閒事不是不該管﹐是要懂得怎麼管

李登輝在《執政告白實錄》 122 頁有一段批評李遠哲的話。李登輝說﹕「這個人﹐以為自己是萬能的﹐教改要管﹐921重建他在行﹐兩岸問題希望插一手﹐到處點到為止﹐卻從來不願意腳踏實地做最基本的苦工﹐這會變成是在搞造神運動﹐無法真為國家做事。」

李登輝這段話講得很重﹐從現象看﹐他的批評不是全無道理。平心而論﹐如果李回台灣後祇管中央研究院的事﹐做個象牙塔裡的學者﹐他不會惹這麼多的麻煩。但李不是一個獨善其身就滿足的人﹐記得我曾經坦白告訴過他﹕在學術上﹐他的成就已經到了巔峰﹐要對社會大眾謀福利﹐他必須「多管閒事」。李基於對台灣那塊土地的感情而「多管閒事」是對的﹐至於搞到「一事無成」的地步﹐他該負多大責任﹖見仁見智。我不相信李在搞造神運動﹐但大官做久了﹐在權力上形成某種程度的傲慢是免不了的。台灣的官場文化﹐和社會風氣﹐像一個大染缸﹐除非你決心不跳進去﹐跳進去後就很難跳出來。染缸之下﹐豈有原色。李遠哲也不能例外。

李遠哲既然要「多管閒事」﹐他就應該牢記管理學上的兩個原則。

第一個原則是「彼得定律」 (Peter's Principle)。
彼得定律是說一個人會因他的能力而昇官﹐一直昇到 (能)力有不逮為止。一流工程師去管人﹐結果變成三流經理是典型的例子。李遠哲除非不管閒事﹐要管就要謙虛﹐隔行如隔山﹐不幸的是台灣是一個迷信一通百通﹐標準的彼得定律型社會。李遠哲如果不懂得謙虛﹐自以為one size fits all﹐結果很可能成為彼得定律的犧牲品。

第二個原則是「怕亂多規則」(Pareto Rule)。
怕亂多規則也是通稱的 80/20 規則。說的是 80% 現象的造成﹐來自 20%的因素。這個規則在管理上運用的範圍非常廣。從原則上來看﹐多管閒事是和「怕亂多規則」背道而馳的。因此﹐李遠哲如果決心要走出象牙塔﹐多管閒事﹐那他必須選對戰場。換句話說﹐將精力放在少數多管的閒事上。不管則已﹐要管就管到底﹐管到有結果為止。

在管理上﹐expectation, authority, responsibility, accountability這些字的定義和定位很重要。

李遠哲之所以有把柄被李登輝批評﹐問題就是出在諾貝爾獎得主並不一定是管理專家。我認為他「陰溝裡翻船」不是翻在閒事不該管﹐是翻在閒事不懂得怎麼去管﹐和不善於溝通。

最好的例子是他臨去秋波﹐留下的「自肥條例」疑雲。這個優待條例﹐難道不能由接任者來批准嗎﹖李遠哲恐怕不常看電影。他大概不知道誰是警探 "Dirty" Harry Callahan 。也不會知道 Dirty Harry 的名言﹕ A man has got to know his limitations。他不是好的政客﹐卻要淌政治的渾水。不是管理專家﹐卻要管本行外的事。在英文中對「心有餘而力不足」有個現成的翻譯﹕ "bite more than one can chew"是李遠哲很好的寫照。

四點聲明讓人滿意嗎﹖

在台灣立法院投票罷免陳水扁的前夕﹐李遠哲發表了他的四點聲明。重申他當年挺綠乃是基於民主政治﹐政黨輪替是常規的信念﹐因此沒什麼後悔的。但他同時也承認對民進黨執政以來﹐「政績有限﹐弊案不少」的失望與痛心。對他來說﹐這也許就算是道歉吧。他指出罷免的門檻極高﹐勸藍綠雙方以安定和自省為重﹐被泛藍認為關鍵時刻﹐再一次保扁。最後他以中東以色列﹐巴勒斯坦世仇也能同處一室會談為例﹐強調全體同胞﹐應該不分族群﹐不分藍綠﹐共同營造台海兩岸禍福與共的願景。泄氣的是例剛舉完﹐因以色列士兵被巴勒斯坦綁票﹐以色列又猛向巴勒斯坦開火﹐並且戰火越燒越大﹐牽涉的國家越來越多﹐到我寫這篇評論的時候﹐還不知道會演變成什麼樣的局面。

李的這四點聲明﹐非常厚道﹐也充份表現出他一貫不逞口舌之快的學者風度。如果這個聲明由我來寫﹐我會「呼籲」陳水扁基於愛國﹐愛民﹐愛家﹐愛黨的原因﹐應該自動辭職。李當然知道陳是不會自動辭職的。就是基於如此﹐他才應該在此關鍵時刻﹐對歷史有個明確交代。他應該學當年共和黨的教父高華德勸尼克遜自動辭職一樣﹕把國家﹐人民﹐和黨的利益擺在個人利益的前面。我相信李不願意「呼籲」陳水扁自動辭職有他的考量。不願意呂秀蓮取陳而代之是可能的考量之一。李對呂沒有好感﹐這並非我亂猜。陳呂相較﹐前者是老美政壇術語中所謂的the devil we know﹐而後者則是比較危險的the devil we don't know。

對民進黨的天王們言﹐他們也不願看到呂漁翁得利的現象出現。我是場外人﹐對呂當總統並沒有那麼大的戒心和反感。我認為呂當總統﹐至少沒第一親家﹐駙馬爺﹐床頭人亂污錢的包袱。她再怎麼亂來也最多是兩年。還會比阿扁苦撐兩年更糟﹖可惜呂在民進黨內人緣不佳﹐非主流勢力﹐否則過兩年總統癮的可能性不是沒有的。

李遠哲的歷史地位

我知道李最想做的事是在兩岸關係改善上扮演積極的角色。我曾經寫了一封信﹐用網球雙打的策略來做例子﹐提醒他和民進黨做 partner 吃虧的地方。

我說﹕「對方不願和你的球伴玩﹐你空有一身本事也上不了場。就算上了場﹐你 partner 球技太差﹐老吊高球被對方殺﹐你能贏嗎﹖」他當然沒回我的信。對他來說﹐我並非什麼名人﹐在他眼中﹐顏色恐怕太藍﹐非其類族。他也可能並不同意我對「一個中國」的基本看法﹕「一個中國是昨天的事實﹐明天的理想﹐和今天努力的方向」。

李遠哲做中央研究院院長做得好不好﹐我沒資格批評。但就算他做得再好﹐恐怕也不會留下像胡適之﹐吳大猷那樣等量的 legacy。

但李在身體健康時自動退休。沒沿「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在任上「踢水桶」的先例﹐值得我們鼓掌。任何一個有「抱負」的人﹐到了最後﹐都很在乎會留下什麼樣的legacy。

和其他兩位姓李的名人比起來﹐歷史會這樣記載李遠哲﹕「他不像李登輝那樣口是心非﹐言行比李敖規矩」。但歷史也會指出他留下來負面的爭議性﹐會大過他留下來正面的legacy。後人會把陳水扁的無能﹐教改的失敗的爛賬﹐都算在他的頭上。他在台灣﹐已經敵人遠多過朋友﹐很少人還會像信懷南一樣﹐試著在現象之外去了解他的內心深處。

對我來說﹐李遠哲和我祇不過是曾經同住一個小城﹐後來在台北有一面之緣的兩個「半陌生人」。他選擇回台灣﹐因為他有別人沒有的機會。我選擇留在這個小城﹐我有我的原因。他回去後雖然有心改變台灣社會風氣﹐但他的影響力最後證明非常有限。我們那代的留學生﹐學成後的三條路﹕回大陸﹐回台灣﹐留美國。比起來﹐回大陸的最有理想但折損率最高。回台灣的最現實﹐其中隨波逐流的多﹐中流砥柱的少。在美國落地生根的這批人最大的成就可能是養育出一批優秀的美國公民。

在我和李遠哲唯一一次見面的時候﹐他問我的年齡。我告訴了他之後﹐他說﹕你看起來比你年齡年輕很多。我告訴他﹕這是在美國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必然現象。他笑了。李遠哲曾經告訴我說有次他回小城﹐打了個電話給我﹐結果沒人接。他沒留話。

我猜他退休後不會回小城終老﹐我也好多年不碰網球拍了。 我們說過要打一場網球﹐這個可能性不大。我們終究是追隨不同的鼓聲而行﹐沒成為朋友是正常的。

我猜李遠哲的心裡面認定國民黨是「外來政權」而有偏見。我能了解﹐也能接受他力挺「本土政權」民進黨的原因。但當他發現陳水扁是個扶不起的阿斗時﹐他的自尊和驕傲﹐使他寧願做鄉愿也不願光明磊落地承認看人看走了眼。我雖然仍然認為他是一個有理想的知識份子﹐和真心愛台灣的人﹐但到了緊要關頭﹐他沒有替年輕人樹立一個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對就是對﹐錯就是錯的道德標準﹐和言行規範。

我們今天批評陳水扁﹐不是基於政治意識形態。如果今天陳水扁的名字換成馬英九﹐扁嫂的行為換成馬嫂的行為﹐陳的女婿﹐親家﹐親信的行為換成馬的女婿﹐親家﹐親信的行為﹐我們會一樣要求馬下臺。李遠哲對是非的分辨﹐對做一個知識份子應有的責任﹐已經在政治掛帥﹐和利益考量上變得沒有原則。我對他有負我希望他能成為「台灣的良心」的期許感到相當失望。為什麼﹖因為回頭來看﹐他回台灣和我留在小城﹐對台灣社會向上提昇的影響﹐到最後也沒什麼區別。

如果從頭來起﹐我仍然選擇我原來的路走。李遠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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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謝瓊玉  於 2011-03-22 07:51:44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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