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承包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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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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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門新的生意,不要技術,不需廠房,打的是廟宇的意,靠他人的虔誠和信仰攫取暴利。承包寺廟,已成為一些旅遊景區真實的現象。出資人與寺廟管理者——政府職能部門或村委會——簽訂合同後,前者擁有規定期限內的寺廟管理經營權,向後者交納一定的承包費用,再通過香火等收入賺取利潤。
這項「生意」的利潤如此巨大,以至於一些人以和尚、尼姑或道人之名,簽招聘合同,每月領工資,上班「禮」佛,下班還俗,收入堪比白領。
寺廟被承包,宗教場所變身經營場所,不僅是由於社會轉型時期,「經濟利益至上」的觀念已侵入了正常的宗教生活,更是由於對寺廟的多頭管理、政出多門,以及各級利益方均想通過「宗教搭台」讓「經濟唱戲」,最終使得信眾的「信仰」迷失在商業的「承包」之中。
【昆明岩泉寺】瘋狂的寺廟
很難想像,一座建於AAA級旅遊景區的寺廟,一年的承包費竟高達720萬。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寺中那些為遊客解簽占卜的出家人幾乎全是「冒牌貨」。
廣西遊客歐朋知道真相後,頗為吃驚,盡管他與寺中「大師」曾「短兵相接」,甚至被「大師」強迫捐出23400元的功德錢,但他還是不敢相信,佛門內還會有假和尚。
像歐朋一樣,那些懷揣虔誠的遊客跨入這些寺院的門檻的瞬間,就成為待宰的羔羊,少則數百,多則幾萬。在「大師」語言暴力的恐嚇之下,佛門威嚴的氣場和心誠則靈的心理暗示自然戰勝理性,而那源源不斷的功德錢最終落入了承包者的口袋。
寺廟承包大約起於1990年代中後期,隨著旅遊業的發展,處於風景名勝區內的寺院便成了「香餑餑」,私人向寺廟主管部門交納一定費用後,採取入股或承包的方式經營寺廟,再請來僧侶,通過功德錢和香火錢賺取利益。然而,這一明令禁止的行為,在利益驅動之下不斷發展壯大,承包費用逐年攀高,經營者開始聘用社會閒雜人員通過欺騙和訛詐的方式盈利。歐朋去的昆明岩泉寺便是其中之一。
刷卡燒高香
2011年10月12日 ,到昆明出差的歐朋帶著妻子和兩位親友報了去石林的一日遊的旅遊團,每人160元。大約上午11點左右,在逛了幾個購物點後,歐朋們被拉到了昆明市宜良縣岩泉寺,這裡距昆明市區 60公里 ,是去石林的必經之地。
岩泉寺位於宜良縣縣城,倚靠伏獅山,因岩中湧泉而得名,始建於明朝景泰年間,期間多次被毀,數次修復擴建,特別是文革中損毀殆盡。經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重建,1995年12月,宜良縣政府批准其為宗教活動場所並對外開放;1999年,昆明世博會和雲南省旅遊局將其定為旅遊定點接待單位。2008年12月,岩泉寺晉升為AAA級景區。導遊告訴歐朋,岩泉寺求簽頗為靈驗,當年名妓陳圓圓在此求簽,大師言其必皈依佛門,最終一語成讖,故此地也有「滇南第一簽」之譽,遊客到此都會求簽請大師釋疑。
滇南第一簽:求簽燒出天價香
下車之後,導遊換成了岩泉寺的工作人員,並給每個人一個胸貼——免門票和用餐的標識。歐朋跟著導遊進了寺廟,在「滇南第一簽」牌匾下,每位遊客跪著在簽桶裡抽了一根竹簽。與其他地方不同,這裡的簽只有編號。歐朋的噩夢便由此開始.
2011年10月28日 ,記者隨團體驗了整個過程。記者抽到了14簽,在一旁登記後,工作人員給了一張寫有14號字樣的紙條。隨後,導遊帶著本團遊客來到不遠處的風水轉運堂,也就是解簽房。每位遊客將紙條和10元解簽費交予工作人員後,會得到一張與簽號對應的解簽單。但這項工作進行得極不嚴謹,記者的簽轉眼間就由14號變成了40號。
手拿解簽單的遊客在簽房外排除等候,「大師」一對一解簽答疑。記者看到,在簽房正中,有一尊菩薩像,一位身披袈裟的長者正襟危坐,八位身著居士服的「大師」在簽房四周落座,每位「大師」身旁一個方桌,地上擺著數柱一人多高的香。
「大師」看完解簽單後說,記者陰陽五行不調,身後有家災和風水災,而這是一個轉運簽,若把握不好後果不堪設想。隨後,他指著碗口粗, 一米多長的香說,燒此香便可轉危為安,600元一支,並要求記者把名字留下以便其在大雄寶殿誦經百天。記者說沒有這麼多現金。「大師」沉吟片刻,低聲問道:「帶信用卡了嗎?」
「大師」看完簽後警告歐朋客要燒10800元的香,否則家人性命難保。
記者說沒帶卡,「大師」便推薦另一款200元的香,記者說,也沒有現金。這惹惱了「大師」,他突然瞪著眼,指著菩薩像大叫:「你燒不燒?在菩薩面前說假話,你給我出去。」
可歐朋卻沒有這麼幸運。「大師」警告他,要燒10800元的香,否則家裡有人性命難保。「他說了很多難聽的話,我有點受不了了,本來就是求平安的,誰願意在佛門聽到這些啊。」歐朋還告訴「大師」,這些功德錢就算是給剛大學畢業的兒子求個吉利。
未曾想到,剛刷完卡,身披袈裟的長者就走了過來,為其摸頂,要其再為兒子燒12600元的香,否則兒子將有滅頂之災。這時,他突然發現,妻子和親友都不見了。「他們應該是故意把我們分開的。」歐朋事後回憶。
歐朋說,卡裡已所剩無幾,但長者似乎像變了個人,厲色道:「我說你有,你就必須有,否則我一揮手,你這輩子就算完了。」歐朋又求助導遊,導遊卻說這種事只能和「大師」商量。歐朋最終還是交出了手裡的卡。
歐朋說,這是他這輩子辦得最窩囊的一件事,「他們就是利用我保平安的心理,在那種氛圍下,他們突然強硬,我就害怕了。跟黑社會一樣,完全是敲詐。」
醒悟後的歐朋打通了昆明市旅遊局的投訴電話,最終在昆明市旅行社協會一日遊分社的協調下,拿回了這筆冤枉錢。
天價承包費
岩泉寺是石林九鄉一日遊旅行團的必遊景點。停車場裡常常停著幾十部旅遊大巴,寺廟內也是人山人海,一位工作人員說,旅遊季節一天的客流量保持在三四千人左右,均來自旅行團。
事實上,這座寺廟在遊客中的知名度遠勝於當地人,昆明人並不熟悉它。沒有遊客也就沒有岩泉寺的今天。
1993年,宜良縣政府將岩泉寺劃歸到寺廟所在的蓬萊鄉金星辦事處(後改為匡遠街道辦事處金星村委會)。該辦事處通過募捐、集資、貸款等辦法,共籌集資金1200萬元,歷時7年,將岩泉寺建成佔地200畝,擁有十多座殿宇以及配套休閒娛樂設施的綜合性宗教旅遊寺院。從2000年至2003年,金星街道辦事處先後投入600萬對旅遊設施進行改擴建。
2001年7月,該寺院管委會邀請昆明南方國際旅行社商議並簽署了以寺廟景觀為主開拓旅遊業務的相關協議,當年接待遊客即達20萬人次,收入突破200萬元,加上縣內住宿、餐飲、購物等,旅遊銷售總收入超過500萬元。2002年,寺院又開設「農家樂」,形成新的旅遊賣點。
這便是岩泉寺商業化的開端。
據《2004-2005雲南宗教情勢報告》(以下簡稱《情勢報告》):自1993年以來,岩泉寺已遠非一所傳統意義上的宗教寺院。該寺已成為以商業經營為目的、政教未分的綜合性地方文化產業實體,其世俗化、商業化已是不爭的事實。
岩泉寺並未停止商業化的腳步。一位知情人告訴《中國新聞週刊》,2004年,金星街道辦事處以每年220多萬元的價格承包給某私人老闆,直到2009年。
一位曾承包附近寺廟的老闆告訴記者,當時一炷香最高只賣130元,普通香從10元到60元不等。除了香火與功德錢外,寺廟還賣些玉器等工藝品,收入的30%返給旅行社。與岩泉寺相同,這位老闆從四川峨眉山一帶請來了幾位假大師,為遊客解簽。每位大師有10%的提成,一個月有幾千元的收入。
這位老闆承認,寺廟的收入「全靠這些『大師』忽悠」。但他解釋說,這些「大師」很講「職業道德」,從不誇大其詞,說些令人反感的話。
隨著雲南旅遊業的發展,旅遊人數劇增。2009年,昆明市全年旅遊總收入226.34億元,旅遊總人數3115萬,岩泉寺的承包費也隨之水漲船高,上述知情人士說,交給金星村委會的承包費已漲到近每年400萬。
一位業內權威人士告訴記者,2010年7月底,一名做運輸生意的湖南老闆以每年720萬的價格成為岩泉寺新的承包者。一場近乎瘋狂的遊戲開始在這座寺院上演。
瘋狂的生意
上述知情人士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新老闆入駐之後仍沿用原有盈利模式,招來近十幾名「大師」,成為其「掘金」的主力。這些「大師」多已有結婚生子,並在昆明購置房產,開著價值十幾萬元的轎車。「跟他們喝過幾次酒,也沒有忌口。」該知情人透露,這些「大師」已是業內的老江湖,心理素質好,能說會道。他們很會看人,通過衣著、氣質、談吐即可判別是否是其目標,若是有錢人,「大師」會多花些心思,如果碰到學生模樣的便說一句「你與佛無緣」了事。「大師」沒有底薪,全部依靠8%的業務提成。
一位旅行社的帶團人領教了「大師」們的厲害。他告訴記者,「大師」在解簽之後就會要求遊客燒三支「龍香」,每支600元,遊客若不願,就會遭遇惡語。這位帶團人甚至見到過,遊客說沒有錢,「大師」直接拉開遊客的包。
除此之外,遊客身上的胸貼也有玄機。如果遊客有消費,「大師」就會將消費金額連同胸貼上的團號寫在一張紙條上,交給身旁的工作人員,後者再將紙條丟進一根與一樓財務室相通的PVC管中。每個團離開時,帶團人就可以到財務室領取現金提成了。
事實上,自2010年8月起,省市旅遊部門每週都會接到關於岩泉寺的投訴電話。於是,從2010年10月起,昆明市旅行社協會要求各旅行社取消岩泉寺景區,以此敦促岩泉寺停業整頓。今年5月,岩泉寺重新開業。承包者重新調整了利益分配,旅行社的提成從30%提到50%,如此高的回報下,岩泉寺再次紅火起來。
「大師」們也在「與時俱進」。上述帶團人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套錢的招數從最早的信物、點燈、賜福、刻碑發展到如今的銀行卡「保值」。「『大師』拿著遊客的銀行卡念經,還在卡面指指點點,以此保佑卡裡的錢只進不出,並讓遊客選擇保佑的時間期限,期限越長,費用越高。」其實,這些在常人看來低劣的騙人手法放在特定的氛圍之中卻能起到奇效。
一位昆明市旅行社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岩泉寺重新開業之後,投訴電話幾乎是一天一個。每遇投訴,旅遊部門都會要求岩泉寺給遊客退錢,一位業內人士接受採訪時說,經他手退給遊客的錢已至少有十幾萬元。
對於承包者而言,承包寺廟僅是一場生意,只是這種近乎瘋狂的方式披上了宗教的外衣。瘋狂的背後是各方對利益的追逐。
模式之困
岩泉寺成為旅遊熱點景區並非一日之功。據媒體報道,在2000年金星村村改之前,景區已投入500多萬元,由於管理不善,欠了200多萬的債。當時村委會向縣信用聯社貸款200萬元,村幹部抵押房產才湊夠了改擴建的資金。當年竣工後就接待遊客10萬多人,實現經濟收入460萬元。到2008年,金星村委會累計向岩泉寺投資已超過3000萬。
畢竟僅靠村委會經營,景區無法做大做強。從2001年起,金星村委會與旅遊公司簽訂協議,委託對方經營,也就是承包。起初,這種模式成了村經濟的臺柱子,據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08年2月,金星村的岩泉寺和自來水廠兩家集體企業,每年可為村裡帶來超過500萬元的純利潤。
隨之而來的就是村民的高福利。村中學校免除了學生的學雜費,還提供免費的早餐,免費發校服;每年向60歲以上的老人共發放生活補助費70多萬元;每位村民逢年過節均有過節費;春耕、秋收家家都有生產補助。所有村民都嘗到了寺廟承包的甜頭。
然而,巨大的經濟利益帶來的並不一定是良好的社會效益。
對於湖南老闆以720萬元獲得了岩泉寺的承包權一事,金星村村委會黨支部書記袁福武在接受採訪時並未否認。袁福武坦言,因承包者交不起原定費用,後減免到三四百萬。「我們明令禁止他搞燒高香、抽簽等違法行為。合同有說明,如果投訴太多,我們還要懲罰他,甚至終止合同。」袁福武對於現在承包商只追求經濟利益,不顧及其廟宇保護的做法頗有微辭。他告訴記者,承包者的做法影響了岩泉寺的形象,合同馬上也將到期,是否續約已在考慮之中。
事實上,這個曾經的賺錢機器如今已然成為麻煩製造者。省市縣三級旅遊部門對此也頗為頭疼。 2011年10月1日 ,為迎接全國文明城市檢查,專門要求其停業整頓15天,但僅僅十天後,他便悄然迎客。
(應受訪者要求,歐朋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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