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須知!
‧本文由 yjb 分享 ‧
2004-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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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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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吊須知!1.你的小ㄅㄨㄅㄨ還沒離開地面...但是已經被警察綁好要吊了(不能算上架)
2.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但是起吊機仍是在往上昇的階段(不能算上架)
3.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但是起吊機已經是已上昇又再往下降的階段(已經上架)
4.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放到拖吊車上了(已經上架)
PS:要記住喔....
這裡的上架階段的時間切入點是指當你發現你的車被拖掉當時(車主出現)的那一瞬間為準...
若警察(牠)不理會你的呼喊一直到3.4兩個階段才說你的車上架...不能下了....
那是違法的喔....可以告他....
你可以打電話到110問該區的交通大隊分局,然後找他們的隊長....
不必客氣....說若當你收到罰單..你會去繳但你會去告罰單上簽名的員警,刑法125條公務員濫權追訴處罰罪..第一條第一款和第三款....^^"
※這一封信件是告知:
依照拖吊車作業規則,拖車到達違規車輛時,須按兩聲喇叭告知,還要吹哨示警,違規車主若沒有出現,方可拖走,若執行拖吊車作業時違規車主出現,雖然車輛已經上架,但車子若還沒有拖離開原停車位超過三分之二以上必須放行。
停車時要小心停哦,若不小心被條子給釘上了要知道如何處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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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姬
於 2005-06-21 16:37:07 說 很多警察都亂來~~隨身帶數位相機好好對付他們這些爛人 | |
Darryl= 來~來~來~給它繼系~搖~下企 =
於 2005-06-21 16:59:02 說 現在警察也是要拼業績...他那管你三七二十一咧 | |
point
於 2005-11-13 12:44:08 說 收藏起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