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見證的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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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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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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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http://tw.nextmedia.com/subapple/article/art_id/32040942/IssueID/20091025吳淡如 蘋果日報2009/10/25
「我有一件事情,實在憋不住了,一定要跟我太太講。」大華與一群朋友,數年來一直維持每月的「心靈成長聚會」,這一次的主題是「誠實」,他慎重邀請妻子意芸來參加。
主講的專家在演說一個小時後,要求會員吐露感想。大華站了起來,很嚴肅的咳了兩聲後這麼說。
公開認罪讓妻出醜
「我不能夠再騙我太太了,我良心不安,今天想藉這個機會,請求我最親愛的太太的原諒……」意芸扯了扯大華衣袖,心裡OS:拜託你,別亂講話!大華講的話使她五雷轟頂:「一年前,我和一個女人有了婚外情,我發誓只有一次,沒有第二次……我不講也沒人知道,可是我心裡很愧疚。」意芸腦袋裡白茫茫一片,嘴裡輕聲囁嚅:「你在開玩笑吧?」
大華還說,那女人是他同事,也是有婦之夫,是她勾引他的,他失去了理智,但他知道錯了。在一片靜默中,他握起太太的手,深情款款的望著意芸說:「妳願意原諒我嗎?」意芸痛哭失聲。
公開表白的結果是意芸離家出走,大華在一個月後,接到律師事務所來電,請他去談離婚。雖然後來婚沒有離成,意芸表面上原諒了大華,但傷痕太難平復,「你這是在巷子裡行搶,在大街上跟我道歉!」她時常這樣對大華咆哮,「為什麼不早讓我知道,一定要在眾人面前告知我?」
男人必天真的以為,女人會迫於公眾力量原諒他,他的坦白還會獲得嘉許。但請求原諒外遇,不是結婚,不會為女人帶來意外驚喜。意外的驚嚇,使她在眾人面前出醜,傷害再加一等,使她更加痛恨他的無知。
私人的事,得先私下解決;誰對不起誰,則是越少人知道,越容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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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og= 遠離顛倒夢想 =
於 2009-10-27 19:58:53 說 嗯,東、西方文化不同,懺悔的方式不能套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