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本文由 謝謝你9527 分享 ‧
2006-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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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10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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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第1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2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3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4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法律規定的)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條)
站長註:
個人持懷疑態度,因為系統商直接把該門號停用就能中止損失了,有必要幫用戶找回手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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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吉= 寧得罪小人, 莫得罪高層 =
於 2006-06-12 01:09:41 說 我覺得系統商不會在意那一點話費損失囉.......... 搞不好他要找手機要話費的財力還更多.......... | |
星空夜語
於 2006-06-12 01:40:46 說 想太多了..手機找的回才有鬼 這根本就是小道消息 1.3連單不好拿(警察才懶的管最多備案了事) 2.對方要是詐騙集團你自己也倒楣(要是拿去打0204...) 3+4通信業者才不會吃你那套自己不掛失..損失要自己負擔.. | |
jun
於 2006-06-12 06:19:45 說 .......... 該聽誰的!!! | |
皮皮妹
於 2006-06-12 09:38:02 說 聽星空的好了~省的麻煩~還有阿~手機不要買太貴 | |
wu sir sir= don't worry, be happy! =
於 2006-06-12 13:44:09 說 到警局備案,再報失電話,終止賬戶! | |
Valerie
於 2006-06-12 16:08:50 說 是啊!我也覺得要終止服務!這些是那些不負責任的人寫出來的啦! | |
丫聰
於 2006-06-12 17:14:43 說 星空講得對啦~趕快掛失才是王道 | |
Mazda3= 漫漫北國之旅 =
於 2006-06-12 17:52:55 說 現在手機如果丟了,可透過電信警察幫忙,是可以找的回的,本人有問過系統業者,所以如果撿到手機,最好是交給警察局,千萬別亂用,抓到是要吃官司的..因為現在手機裡面都有設定一組號碼(不是SIM卡),電信警察可以追蹤的到.. | |
Kris
於 2006-06-12 18:08:21 說 多年前我曾手機遺失,本來想報警,後來我的警察朋友告訴我,只要報警,警局一律受理,問題就在後續上法院就夠讓人頭痛,尤其對上班族來說,還得請假配合上法院,手機也不能確定百分之百找回,所以手機遺失切記先停話 | |
青春無價
於 2006-06-12 19:28:08 說 轉寄的人,說不定變成幫兇都不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