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作保、終生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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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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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1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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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當保人了,若想要中途「退出」,能脫得了身嗎?銀行人員說,很難,除非能找到有財力、資歷更好的「替身」,接手當保人,否則,一切免談。即使是夫妻借款購屋,一人當借款人,另一人當連帶保證人,一旦離婚,可以用「我都不是他太太了」的理由,拒絕當連帶保證人嗎?銀行照樣會拒絕,除非貸款額度已還得差不多了,才有得談。所以,為人作保以後,要祈禱對方千萬不能倒帳,一旦倒帳,銀行會一路追索、不會罷手。法律規定討債期限15年,快到期時、銀行會申請中斷時效,重新再來,又可追15年。等於是,欠款人、保證人這筆債務,必須揹負終生,銀行討債行動綿綿無絕期。如果欠款人、保人統統「走了」,銀行還會追索繼承人,就曾經有不明就裡的孩子,沒有拋棄繼承,結果繼承到爸爸當「保人」時,承擔的債務。欠款人跑了,保人怎麼辦?只能終生當「無產階級」,不論房子、車子、存款…….,名下什麼財產都不能有。
【2006/05/12民生報】
保人類型》保證人、連帶保證人責任大不同
■記者劉菁菁、李國煌�報導
保人有兩種,分保證人和連帶保證人兩種,其中當連帶保證人最恐怖,若連帶保證人比較好找,借款人不還錢時,銀行可以先找連帶保證人來還債。
連帶保證人和保證人間,最大的不同就是,當借款人欠債不還時,若當初銀行只要求保證人,銀行必須先完成對借款人本人的各項追債程序,例如電催、催告、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等,該做的,都做了,還是要不回欠債,才能跟保證人要。
但是若當初簽名當連帶保證人,情況就不同了。
銀行可以直接看借款人、連帶保證人,那一個的錢,比較容易要回來,就可以先找那一個人要錢。連帶保證人和借款人間,根本可以直接劃等號。不過,針對銀行動不動就要求連帶保證人的惡習,銀行主管機關曾發佈過解釋令,要求銀行在客戶提供足額擔保品時,不能要求借款人再增提連帶保證人。所以,假設購屋借款民眾如果貸款成數只是房價的六、七成,銀行還跟借款人要求要找配偶當連帶保證人,是可以拒絕的。
【2006/05/12民生報】
作保慘案》朋友倒帳300萬保人要還1000萬
■記者劉菁菁、李國煌�報導
王先生在17年前,替朋友作保、向銀行借了300萬元,17年後,銀行扣押他的財產,要討1000萬元,王先生很生氣、也很無奈,怎麼要扣這麼多錢?
原來,本金、利息、違約金,統統算進去,而且,還是用當年、高利率時代的利率,計算利息,本金、利息一直滾、滾出這個金額,利息超過本金很多。當保人,替別人還本金、賠上家產,已經很冤枉了,還要扣這麼多利息,難道不能打商量?
銀行人員說,大家都知道保人最無辜,這種情況下,當然可以協商,減免利息、不收違約金。
銀行人員說,討債一定要兼顧情、理、法,好幾年前,當時經濟景氣不佳,只要欠款人、保人願意來談,甚至本金都可以打折,現在,情勢不一樣,不過,能收回本金、加上一點利息,應該就可「放」保人一馬。
【2006/05/12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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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戀微風
於 2006-12-26 03:41:16 說 感謝分享~~ 人+呆=保 但人晴與現實如何決擇 | |
jun
於 2006-12-26 06:15:27 說 人呆~ | |
小祐
於 2006-12-26 10:03:15 說 對啊,當人的保人就是人呆啊,但有時候很多時候是難拒絕啊,希望大家不要碰上這種事情。 | |
叮咚= Dare to dream, able to win! =
於 2006-12-26 11:36:59 說 哈哈,保人=人呆之人,酷! 個人覺得為人作保無所謂人情與現實的抉擇。 因為大多數的作保需求是來自該人的擔保品不足或操作槓桿太大,這本來是他的風險,怎能轉嫁給別人?要求作保等於消費雙方情份。 | |
Valerie
於 2006-12-26 12:28:31 說 我從很小就知道不可當別人的擔保人,因爲看過太多不好的case了! | |
point
於 2006-12-26 13:01:11 說 要注意一下 | |
良羽
於 2006-12-26 13:33:35 說 因人情作保而被拖累,也有因緣的牽纏吧! | |
dragirl
於 2006-12-26 13:44:44 說 要注意阿∼∼∼不要當保人 | |
短腿賤貓= 忠於感覺 做自己 =
於 2006-12-26 17:01:08 說 感謝分享~ | |
yesterday
於 2006-12-26 17:49:43 說 不要當保人!!! | |
elanco
於 2007-01-01 18:19:45 說 粉重要 | |
jetv
於 2007-01-02 15:10:34 說 真是因緣的牽纏吧!但人情與現實您又是如何決擇 ?有時候也似是難拒絕啊!希望雙方都不要碰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