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的教訓
‧本文由 魚 分享 ‧
2005-10-12 ‧
顯示 4,464 次
‧
轉寄 10 次
‧
短評 27 篇
‧
下次去大賣場,一定要仔細看店員結帳,我以前盯著看是怕他多算,現在更要小心他有沒有少算....我於12/19到板橋家樂福購物,我推著推車買了大大小小的東西,到收銀台去結帳,因為我幫公司買一些東西,所以,我分了三張信用卡刷所有的東西,我忙刷卡、裝袋,刷卡、裝袋,總共是價值二千一百多元。
正當我推著推車離開收銀台,快到地下室拿車時,有一個女的叫住我,問我:”小姐,這些都是你買的嗎?”
我答:”對啊!”
她說:”妳有一個指甲油沒結到帳。”
我回:”哦,真的嗎?”我還主動將六袋的東西一袋一袋打開給她找。
她找了幾袋後,找到了一瓶指甲油。
我還問他說:”那可能沒結到帳,那要到哪裡付錢?”
她說:”你跟我走!”
我還以為他要帶我去結帳,可是她帶我到一間小辦公室,找一個男的,好像是他們家樂福的課長還是什麼的,我也不清楚,那個男的就說我已構成”竊盜罪”。
正當我在搞不清楚的狀況下,那個男的問我有沒有帶証件,我說有啊,我還拿出來給他看,那個男的就拿出一份資料表,上面寫著竊盜紀錄表。
正要登記我的資料,我就收回我的証件,我為什麼要給他們登記,我又沒有拿東西,他們說這是要給主管看的,沒關係,可是我又沒偷他們的東西,我為什麼要把自已給他們登記在竊盜紀錄表上。
我說,你們這樣很莫名奇妙,還沒弄清楚,就這麼定罪。
正當我說出莫名奇妙這四個字,那個男的就說:「你說我們莫名奇妙、妳污辱我的人格。」(我好納悶,我污辱到他的什麼人格了?)
於是他就拿起電話報警,警察局又在隔壁,警察不到三分鐘就到了,就這樣,不到十分鐘的時間,我已經在警察局了。
警察和我問答了幾句話,就說:「家樂福都這樣,亂送警局,而且這是公訴罪,他們報了,他們就要辦。」
後來,我又從警局被送到分局,分局的人一看資料就說:「又是家樂福!」
他們也說家樂福的賊抓不到,就找一些不小心的人來當大頭,替警察局做了不少業績。
這件案子,目前正在打官司中。
我是帶著錢出門要去消費的,而且也買了二千多元,我實在找不到任何理由要去貪一百二十元,而且收銀小姐沒注意,沒結到帳他們不去怪,不去檢討,還說我是”偷”!實在氣不過,花錢事小,名譽對於我個人卻是很重要,要我無故背一個偷竊前科一輩子,我實在不甘心就這麼忍氣吞聲。
相信這件事發生在每個人身上,大家也都會跟我一樣,甚至比我更氣,更嘔,所以,我請了一個律師,費用五萬元,就算我真的偷,我賠一百倍也不過一萬二千元,我有必要去做這種投資報酬怎麼算都不對的事情嗎?
曾經,我問了我的律師,我可以反告他們嗎?
他說可以告他們精神賠償,可是他不建議,因為要花時間,要花錢跟他們玩,他們不怕,這就是大企業對小百姓的悲哀。
我在求助無門之下,只能寫下這封信請大家幫幫我,花一點點時間把這封信傳給所有你們認識的人,我不能阻止你們去家樂福購物,但是,請你們在開心購物結帳時,多小心注意一點,別讓這種倒霉事發生在自已身上。
********
彰化版:各位還記得我上禮拜轉寄給大家有關板橋家樂福的文章嗎?沒想到居然真的發生!
今天早上我媽媽在家樂福也被人栽贓誤會,家樂福真是欺人太甚了......可惡!
時間:2003年4月7日上午10點多
地點:彰化金馬路的家樂福
事情經過:
我媽進入家樂福之後直奔2樓,本來想要幫我爸買休閒褲,因為趕時間的關係,匆匆瀏覽後覺得不合意,遂馬上前往地下室拿了幾包泡麵即前往結帳。
結帳後,馬上有一個面帶嚴肅表情的員工前來(後來自稱主管)要索取統一發票觀看,隨即問我媽說,他們在賣場有看到我媽拿了一罐”xx面乳”,她拿到哪裡去了......
我媽原先一臉疑惑,這時突然才會意過來,原來是懷疑她偷了他們的東西,我媽態度馬上轉為憤怒,即要求那主管(以下簡稱A)拿出證據來,如錄影帶為證......
但A說,不用錄影帶,我們有人證......
我媽說:”好!那請他出來對質!”(A去找人)
A找來一年約40多歲的婦人,以下簡稱B,B來了後,重複主管說的話,指在賣場看到他拿面乳丟入推車。
我媽大吼:”拿證據出來阿!包括我拿東西的過程......”
我媽拉著B說:”好阿!那我們一起回現場去演練一遍阿!”
B說:”你這樣對我是人身攻擊喔!”(B始終不肯回現場)
我媽說:”我只是拉你要重回現場演練,何來人身攻擊?我去服飾區看沒中意的褲子,即下地下室,根本也沒到過賣化妝品的區域,我甚至連你們的化妝品專櫃在哪我都不知道,我會去拿”什麼面乳”嗎?”
(我媽向來去家樂福都只到地下室買鮮奶就走,很少到1和2樓去逛)
我媽在收銀區當場跟他們發飆,氣的胃都抽筋了,結果結帳的通通停下來,沒結帳的也圍過來看,我媽要那些圍觀的消費者小心,免得下一個就輪到他們被栽贓。
(PS.當時還有一便衣警察在場,後來看了看局勢,居然鼻子摸摸就走了,真是......)
後來,A要B先走開,已不關他的事,我媽說:”請你們還我個公道,否則沒完沒了!”
A說:”我又沒說你”偷”這個字......”
我媽說:”你雖然沒說,但意思就是有......”
因為圍觀群眾實在太多,他們想息事寧人,就要我媽到辦公室再談,我媽堅決不肯。
A後來說:”我是B的主管,也許是我看錯,我替他道歉......”
我媽豈可就此善罷甘休,她要他們還她清白,豈能這樣亂誣賴人為小偷!
B後來再度現身道歉:”我現在跟你道歉,我看錯了,這樣好不好?”
我媽說:”你這樣沒有誠意......”
B又拉下臉說:”那我當這這麼多人的面前再次跟你道歉,對不起!”
我媽說:”如果我打你一巴掌,再跟你道歉,你說這樣好嗎?”
A和B啞口無言......
A說:”你這樣是要讓我們難堪嘛!”
我媽說:”我都不覺得難堪了,你們還覺得難堪!”(因為很多人在看)
A說:”你是要害我們都被辭職嗎?”
我媽說:”那是你家的事,跟我沒關係,重點是你誣賴我的清白!”
後來,自稱主管的A拿了2包餅乾給我媽,以示誠意,我媽根本不甩,把那2包餅乾丟的老遠,他居然去把它撿起來......
我媽從進家樂福到結帳只花了10幾分,真的是趕時間,所以後來她想,既然已經把場面鬧這麼大,在場的人都知情了,就先暫時算了,不要讓人家丟了工作,可是他認為不能再這樣姑息養奸,因為板橋家樂福,新竹家樂福都已經發生過此案件,所以大家用力的轉寄給你們的親朋好友,一起揭發家樂福的惡行,最好是少到家樂福去,免得下一個被栽贓的就是你或你身邊的人,到時你就別後悔沒把這信當真......
站長註:
本文很難確定真假,但相信量販業者在防竊作業上的確很難做得完善(監控與以客為尊難以平衡),做為消費者有必要了解個人權益和尊嚴的維護。
0.00
0 votes
1
3
5
7
9
請按數字進行評分
請以1~9的評分代表由負面到正面的感受,統計數據將決定資訊的參考價值。謝謝!
|
關鍵字建檔說明
|
顯示/隱藏
列印
列印提示
- 您可以點擊右方的「顯示/隱藏」鏈結來隱藏不相關的內容。
- 內容確認後,點擊右方的「列印」鏈結或瀏覽器之列印鍵即可。
- 完成後,顯示被隱藏的內容即可繼續瀏覽。
◎附加檔案 中的附件有三種不同的呈現方式,均限會員使用:
- 圖檔類型 以縮圖方式呈現,點縮圖後會浮現原尺寸圖檔!
- 檔案類型 以檔名方式呈現,建議先另存新檔,再開啟瀏覽!
- FLV類型 支援線上瀏覽模式,請按檔名前方的圓型箭頭;按檔名則是另存新檔。
-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請參考「Office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
- 郵件容量超出 50MB 時,為了節省網站營運成本,僅提供下列會員使用:
米豆
於 2005-10-12 00:42:56 說 無端端被污賴真的是會很氣人 店家可以大膽假設但要小心求證態度溫和 消費者也是要盡量避免瓜田李下的行為 否則一但發生這等尷尬事對雙方都是傷害 | |
kazaya
於 2005-10-12 01:03:02 說 嗯 小弟以前坐台鐵的時候也曾被誤認 逃票 被阻擋下來 害小弟無法趕上火車 而台北火車站的剪票員也未說「對不起」... 至今小弟還是覺得「X媽的...」服務這麼爛.....難怪每年一直賠錢... | |
貝貝犬
於 2005-10-12 05:11:03 說 http://www.ettoday.com/2003/05/29/516-1461098.htm 網路追追追 ......該名消費者「在網路上以第一人稱散佈不實謠言,損害家樂福商譽」 ......可以看看 | |
芝姬
於 2005-10-12 07:41:03 說 反正店家發生類似事情時都不要離開現場...直接把事情鬧大就對啦^^~ | |
親親小伊伊
於 2005-10-12 08:55:41 說 這種情況應該是要先道歉才對吧,這是什麼服務態度阿!!! | |
YC Tseng
於 2005-10-12 09:29:39 說 假的吧!怎麼可能這樣! | |
阿秀
於 2005-10-12 09:36:01 說 還是小心為妙 | |
小凝
於 2005-10-12 09:52:13 說 怎麼可能?????????? | |
玉黍黍
於 2005-10-12 09:54:00 說 不過我有遇到她們的金額算多了~~害我等很久~~也沒說什麼道歉的話~~真是的~~作業上有疏失就算了~~一大堆工作人員沒有一個人可以去查的嗎?~~很火大 | |
kuo0719
於 2005-10-12 11:02:53 說 現在真的做什麼事都要小心,防不勝防呀。 | |
小吉= 寧得罪小人, 莫得罪高層 =
於 2005-10-12 11:55:52 說 家樂福竟然做這種事......... 很黑哦.......... | |
Valerie
於 2005-10-12 12:41:19 說 爲什麽當事人買了那麽多東西,家樂福的員工還能察覺到一瓶小小的指甲油沒有結到賬呢? | |
叮咚= Dare to dream, able to win! =
於 2005-10-12 12:58:56 說 去看了貝貝犬提供的查證訊息,看來的確是網路上的攻擊謠言。 然而從此案例仍可提醒大家,人在做天在看。惡意的消費行為會自取其辱;而不好的服務品質也會引發民怨。 | |
`┉懿殅⒈齛
於 2005-10-12 13:12:14 說 若真有此事,店家可就太過分了.. | |
巴拉
於 2005-10-12 16:42:02 說 『家樂福』一點都不樂 完全不幸福 | |
Zenchan
於 2005-10-12 16:44:06 說 haiz~~~~~ | |
ㄚ知
於 2005-10-12 18:16:25 說 不管是真是假都要小心防範 | |
邦妮
於 2005-10-12 19:39:28 說 嗯!下次買東西我會注意的...謝謝分享 | |
point
於 2005-10-12 21:20:55 說 小心求証 | |
圖釘
於 2005-10-12 22:36:38 說 其我覺得網路上看的東西 真實性絕對有懷疑之處 這有沒有可能是客戶挾怨報復 | |
雨
於 2005-10-13 11:15:41 說 小心呀 | |
xu= 我一嵗了 =
於 2005-10-13 17:30:36 說 家乐福这样不是在赶走顾客么~~不知真假~~迷茫~~ | |
igotmailc= 行事有方動靜有常 =
於 2005-10-16 11:46:01 說 一般遇到糾紛 要好好處理喔 | |
自以為
於 2005-10-16 16:41:57 說 好個家樂福阿,新店又開一家了 | |
insane
於 2005-10-20 00:37:48 說 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 |
櫻桃毛毛
於 2005-10-29 20:28:21 說 凡事小心為第一.. | |
風~
於 2005-12-02 08:50:50 說 內文很難定真偽,同業競爭的攻擊行為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