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 2009 年九月開始實施健保住院診斷關聯群 DRGs 是什麼嗎?同病同給付

‧本文由 活得精彩 分享 ‧ 2009-08-04 ‧ 顯示 3,749 次 ‧ 轉寄 8 次 ‧ 短評 0 篇 ‧
DRGs會要病人的命◎吳德朗

健保局擬於今年九月開始實施住院診斷關聯群,卻沒有預先向全國民眾說明何謂「住院診斷關聯群DRGs」,及其對保險權益有何影響,似有便宜行事之姿,將醫療服務責任及健保醫療財務壓力全數轉嫁給醫界。

所謂的診斷關聯群DRGs,係以疾病為主要分類的健保給付模式,與現行病人一次住院就把所有的病一併治療、一起給付的作法大不相同。

新制度實施後病人入院健保局只會依據住院的主要診斷以固定金額給付給醫院,不同疾病的部份是不給付的,因而醫院被迫要把病人住院的主要診斷在健保局規定的天數內治療完畢出院,換句話說,有多重器官疾病的病人要不斷的出院、入院,才能把所有的病痛處理完,這是民眾要的醫療方式嗎?

舉實例來說,假定肺炎發生在一位六十五歲的病人身上,這個病人同時有高血壓、糖尿病及心臟衰竭等不同病症在身上,今年九月後的健保給付方式,健保局只會負擔病人治療肺炎單項處置平均住院費用及平均住院天數,也就是說病人的高血壓、糖尿病及心臟衰竭等問題,若醫院也施予治療,醫院是拿不到錢的,因而病人可能必須重新辦理出院、入院,來治療這些疾病。

如果是疾病複雜度高,相對風險性高的病人,也就是比較難治的病人,醫院在收治上或多或少會有疑慮產生,因為這一類複雜診治的病人,可能住院天數會多過健保規定的天數,他的費用可能會高過健保所願給付的額度,而醫院將面臨自行吸收差額的風險。

在現行醫院年年虧損的情況下,您覺得醫院敢大量收治嗎?醫院不會倒閉嗎?而且在病人出院入院的期間,如果發生意外,那醫療責任是算誰的?是醫院還是民眾自行負責?

這樣的醫療服務模式是民眾要的嗎?國人希望健保給付提供的醫療服務是這樣的嗎?

台灣醫界堅決反對未完成配套措施的住院診斷關聯群DRGs制度,我們拒絕承擔因錯誤的健保政策所造成的醫療責任。

(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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