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真的很厲害,零售店連你懷孕都猜得出來

‧本文由 活得精彩 分享 ‧ 2012-05-27 ‧ 顯示 1,887 次 ‧ 轉寄 26 次 ‧ 短評 0 篇 ‧
如果方法得當,「資料利用」會成為提高企業競爭力的有力武器。但走錯一步,就會步入侵犯隱私的歧途,甚至可能會威脅到業務本身。要想開闢未來,應該如何兼顧資料利用的便利性與個人資訊保護呢?

全球第一大網路搜尋公司Google在有效利用通過提供服務而累積「Big Data」方面走在世界最前面。進入2012年以後,有關該公司個人資訊保護的問題不斷受到關注。

首先在日本引發熱議的是,東京地方法院3月25日作出的判決。一名男子稱在Google搜尋網站上輸入自己的名字時,「搜尋建議(Suggest)」功能會自動顯示讓人聯想到犯罪的詞條,該男子以侵犯個人隱私為由,提出了要求Google停止該功能的暫定處分申請。東京地方法院也批准了這項申請並向Google發出了處分命令。

事情的起源是該男子幾年前突然被公司解雇,後來又在找工作時屢屢遭到拒絕。 這名男子在調查原因的過程中發現,在Google搜尋自己的名字時會自動顯示讓人聯想到犯罪的詞條,在進一步顯示搜尋結果的多個網站中,竟然出現了誹謗該男子的內容。

這名男子沒有犯罪前科,在網上傳播的是不知何人所寫的虛假資訊。

無視各國擔憂的Google

除了日本之外還對其他國家造成影響的事件,這就是Google 2012年1月下旬宣佈調整隱私政策(個人資訊保護方針)。

Google統一了60多項服務的隱私政策,利用一個ID統一管理原來各項服務單獨管理的用戶資訊,所有服務均可橫向使用這些資訊。這樣一來,便可 分析某一用戶在視訊網站YouTube上觀看的影像、搜尋詞以及Gmail郵件的內容。這樣做的好處是,可根據分析結果,顯示更適合用戶的資訊及廣告等。

但另一方面,Google管理大量個人資訊之後,個人的日常行為、嗜好及交際關係等也會被該公司所掌握。

對此,美國、歐洲及日本都表示了對於侵犯個人隱私的擔憂。法國政府等強烈抗議,「這違反了歐盟(EU)資料保護指令」。有報導稱,在Google總 部所在的美國,各州的司法官員等也表達了對這種做法的擔憂。但Google仍像原來宣佈的那樣,於3月1日實施了統一隱私政策,而截止4月27日,該公司 仍未對東京地方法院的判決作出對應。

存在個人資訊保護問題的並非只有Google等網路企業。2012年1月,美國知名零售連鎖店Target也發生了涉及顧客隱私的事件,引發了廣泛關注。

事件的起因是Target寄了一些有關嬰兒搖籃和嬰兒服的優惠券給讀一名高中女生,居住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近郊的女生父親來到該公司的商店提出抗議,向其質問:「你們是建議我女兒早點懷孕嗎?」但隨後了解到女兒確實是懷孕了,這名男子便轉變態度進行了賠禮道歉。

零售通路對女兒懷孕竟然比其父母發現得還早,到底是怎麼做到的呢?

Target為每位顧客都分配了ID,並將顧客使用信用卡購物、網站瀏覽履歷以及問卷調查的回答等行為及其內容全部與ID連動分析。

對於零售業而言,結婚、就職及生子等人生大事是其最大的商機,通過分析顧客的行為資料,可以找出即將迎接這些人生大事的顧客,以達到促進商品銷售的目的。

發覺高中生懷孕的分析能力

據美國媒體報導,Target此次發覺高中女生懷孕的過程如下:Target的統計專家使用25種商品進行分析時發現了處於懷孕初期的女性特有的購 買行為,基於這一發現,該公司從這名女高中生的購物記錄中捕捉到了其懷孕的徵兆,甚至推測出了預產期。結果,就按照預產期,向這名女高中生寄出了搖籃及嬰 兒服的折扣券。

日本2012年3月也發生了一起新聞事件。經營IC卡型乘車卡「PASMO」的PASMO協會突然停止了可通過網際網路確認乘車記錄的服務功能。原來只要知道ID號、姓名、出生日期及電話號碼,持卡人之外的第三方也能瀏覽卡主的乘車記錄。

PASMO還可作為電子貨幣使用。第三方甚至可能會根據餘額及使用場所記錄,掌握用戶的購物行動。



宣佈停止PASMO服務的新聞稿

4月份,一名曾經在東京地鐵飯田橋站工作過的男子,從車站事務所使用電腦中擅自調出了一名女子的PASMO乘車記錄並在網際網路上公之於眾,不僅如 此,這名男子還跟蹤這名女子並對其進行騷擾,最後被解僱。儘管並非第三方所為,但由此可以看出PASMO被惡意使用後,會造成什麼樣的危害。

因此類事件接連發生,社會大眾擔心個人資訊被惡意使用或洩露,相關企業開始受到關注。

2012年2月底到3月上旬,Big Data大會「Strata2012」在美國矽谷召開。據活躍於當地、熟悉日美通信行業及IT行業的ENOTECH Consluting公司執行長海部美知介紹,此次大會也開設了幾場有關隱私的研討會,受到了與會者的關注。

海部指出:「如果隱私問題處理不當,就會給人留下『Big Data=侵犯隱私』的印象。企業方面必須慎重對待這一問題。在日本出現問題的Google搜尋建議功能在相關查詢以及按可信度縮小範圍等方面尚不成熟, 存在的問題是無法排除虛假資訊。本人不要求Google取消搜尋建議功能,而是希望提高該功能的精度。」

美國記者Jeff Jarvis(Google會怎麼做?的作者)在其新作《Public Parts: How Sharing in the Digital Age Improves the Way We Work and Live》中論述了網路與開放時代的隱私問題,並在書中提出警告:「如果政府及媒體只是一味地強調個人資訊保護,創新的萌芽就會被扼殺。」但同時也強調: 「要保護隱私,不應對資訊的公開和收集作出限制,而應該由利用資訊的企業設置關於使用方法的自主規定或規則。」

海部也表示:「如果大量收集並分析個人醫療記錄及基因資訊,或許能夠開發出新的治療方法及藥物。同樣,現在被視為垃圾的資訊將來也有可能發揮一些作用。與其限制資料的提供,倒不如對其使用方法加以注意。」

那麼,企業應該設置什麼樣的自主規定或規則呢?

專門研究資訊法的新潟大學研究所實務法學研究系教授鈴木正朝認為:「應當分門別類地管理可鎖定某個人姓名及住址的資訊和其他資訊,只要不是特別需要,就應該避免查詢核對姓名及住址資訊的行為」。

資訊組合是問題

 日本國立資訊學研究所教授佐藤一郎以設置自主規定或規則為前提,說明了弄清什麼行為屬於侵犯隱私的難度。

比如,購物網站的會員購買了癌症方面的書籍,但是僅根據這一點,並不知道本人是否患了癌症。但如果連同書籍一起購買了假髮,那麼該會員「使用抗癌藥物」的可能性就很高。如果綜合這些資訊進行推測,並發送含有著名癌症治療醫院廣告的郵件,恐怕就屬於侵犯隱私的行為了。

在篇首提到的男子提出暫定處分申請,要求Google停止搜尋建議功能這一事件中,該男子的姓名與讓人聯想到犯罪的詞條組合在一起,導致了問題的發生。

佐藤教授表示:「並非所有的資訊組合都會侵犯隱私,很難預測什麼樣的組合會侵犯隱私。」

設置周詳的自主規定或規則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不僅要盡量防止資訊洩露,還必須根據不同情況判斷是否會侵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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