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贈與子女111萬內 免稅

‧本文由 Carol Huang 分享 ‧ 2007-02-28 ‧ 顯示 3,609 次 ‧ 轉寄 10 次 ‧ 短評 5 篇 ‧
Q:台南許太太問:若是先生先匯給太太111萬元,然後太太再將111萬元匯給小孩,這樣會被課贈與稅嗎?

A:財政部賦稅署回答:「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六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先生若匯款給太太,不論金額是多少,都不會被課徵贈與稅。

但如果太太將先生匯給她的111萬元存款,再轉匯給子女,依今年度起,贈與稅免稅額已從原本的100萬元提高至111萬元,也就是說,只要太太當年度沒有其他的贈與,贈與總額不超過111萬元,就不會被課徵贈與稅。

此外,父母如果在子女婚嫁時贈與財物,父母還可分別再多出10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等於是當年度父母可分別贈與211萬元給子女,完全不會被課徵贈與稅;至於所謂「子女婚嫁時」,目前國稅局的認定為「婚嫁前後六個月」的贈與。

稅務問答》次親等代為繼承 遺產扣除額不變

【經濟日報�桃園訊】 2006.11.24 03:05 am

龜山陳先生來電詢問:如果親等近的繼承人拋棄繼承,由人數較多的次親等卑親屬繼承,是否享有更多的遺產扣除額?

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答覆: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遺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即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及代位繼承之孫子女等,每人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其中有未滿20歲者,並可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人每年加扣45萬元,不滿一年或餘數不滿一年者,以一年計算。 不過如繼承人拋棄繼承權就不能扣除,為免利用拋棄繼承而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繼承人增加扣除額,所以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規定,「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
0.00 0 votes
1
3
5
7
9
請按數字進行評分

Plurk 噗浪請以1~9的評分代表由負面到正面的感受,統計數據將決定資訊的參考價值。謝謝!

寄件者: 為避免成為廣告信跳板,本功能限會員使用!加入會員
收件者:
留言:
 
forward collect
collect title
collect button
  •  贈與稅
  •  稅務
  •  繼承
  •  免稅
  •  經濟日報

keword icon
關鍵字建檔說明
  1. 關鍵字是您認定內容相關性或方便記憶、搜尋的用詞。
  2. 以名詞為主,避免用詞習慣的差異。
  3. 設定欄位上方為目前的關鍵字詞及得票數。
  4. 被勾選的關鍵字代表您所投的認同票。
  5. 您可勾選這些選項,或由設定欄中新增更多關鍵字。
  6. 新增關鍵字時,請以空白或斷行來區隔關鍵字。
為了更容易取得相關資訊,請大家協助建檔,謝謝!
顯示/隱藏 列印 列印提示
  1. 您可以點擊右方的「顯示/隱藏」鏈結來隱藏不相關的內容。
  2. 內容確認後,點擊右方的「列印」鏈結或瀏覽器之列印鍵即可。
  3. 完成後,顯示被隱藏的內容即可繼續瀏覽。
◎附加檔案 中的附件有三種不同的呈現方式,均限會員使用
  1. 圖檔類型 以縮圖方式呈現,點縮圖後會浮現原尺寸圖檔!
  2. 檔案類型 以檔名方式呈現,建議先另存新檔,再開啟瀏覽!
  3. FLV類型 支援線上瀏覽模式,請按檔名前方的圓型箭頭;按檔名則是另存新檔。
  4.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請參考「Office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
  5. 郵件容量超出 50MB 時,為了節省網站營運成本,僅提供下列會員使用:
    • 贊助會員 mvp ─── 贊助網站營運基金之會員(一天一元)詳細內容
    • 分享會員 vip ─── 長期且持續分享,半年內超過 100 篇以上者 詳細內容
m jun  Gatekeeper icon VIP icon  於 2007-02-28 09:44:08 說
有誰可以給我?????
m point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7-02-28 10:49:33 說
改天再研究
m 小祐  Gatekeeper icon  於 2007-03-01 14:48:26 說
原來如此啊
m A-Fan~  於 2007-03-18 13:12:47 說
是哦~還有分呀~
m 丹娣  Gatekeeper icon  於 2007-05-29 02:02:38 說
中華民國萬萬稅~繳稅又沒啥社會福利=.=都被a光了~唉
手動
登入

 
 
快速
登入
使用 Facebook 帳號登入
查詢
密碼
 

  • 2013 網站改版公告
  •  
  • 歡迎lon1329加入!
  • 歡迎Judy Rila加入!
  • 歡迎TC加入!
  • 歡迎太陽餅加入!
  • 歡迎Mzzzz加入!
  • 歡迎anthony899841加入!
  • 歡迎jbtu加入!
  • 歡迎安安加入!
  • 歡迎柯國斌加入!
  • 歡迎Walis Nokan加入!
  • 歡迎Rachel Green加入!
  • 歡迎James Doe加入!
  • 歡迎James Vergara加入!
  • 歡迎Sofia Vergara加入!
  • 歡迎Cindy Cheng加入!
  • 歡迎鄭母菌加入!
  • 歡迎Jin Chen加入!
  • 歡迎Wei Zihan加入!
  • 歡迎林依依加入!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