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轉存親戚名下 算贈與
‧本文由 w28960138 分享 ‧
2008-05-01 ‧
顯示 3,675 次
‧
轉寄 10 次
‧
短評 2 篇
‧
【2008/03/13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將巨額存款轉存他人帳戶,小心因利息所得明顯下降,成為稅捐機關查稅目標。財政部最近查獲,一納稅人將逾4,000萬元存款轉存親戚名下,導致個人帳戶利息收入遽減,因而被以贈與名義連補帶罰2,400萬元贈與稅。
財政部強調,追查銀行資金流程是稅捐機關常用的查稅手法,每年稅捐機關也會針對個人所得出現巨幅變動的納稅人查稅。因此,若以移轉帳戶資金方式避稅,經常得不償失。財政部賦稅署稽核單位最近查獲一宗案件,一名納稅人將其名下總計4,400萬元存款,轉存到晚輩名下的股票交割銀行帳戶,意圖逃避日後的遺產稅。
依據稅法規定,任何人將自已名下的帳戶存款轉存他人銀行帳戶,此種資金移轉的行為,均已構成稅法上「贈與他人財產」的贈與行為,如果移轉金額超過111萬元贈與免稅額,依法必須報繳贈與稅,未申報者即屬漏稅。
財政部指出,實務上經常發現納稅人為了避稅目的,將個人資金轉存他人帳戶,卻往往忽略個人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會因為資金轉入他入帳戶而快速巨幅下降。目前稅捐機關對年度財產(包括利息收入)變動過大者,都有監控機制,並會加強查稅。
將財產贈與晚輩,或利用他人帳戶操作資金,再將獲利轉回個人帳戶,都屬於目前常見的漏報贈與稅行為。財政部稽核組發現該納稅人轉出4,400萬元存款後,派員深入查核結果,證實該納稅人涉嫌漏報贈與稅,違反稅法規定,計算依法應予補稅及罰鍰合計2,400餘萬元。
納稅人原有4,400萬元存款被補稅加罰鍰,繳進國庫2,400萬元,相當原有存款的一半,財政部提醒民眾,漏報贈與稅的處罰極重,千萬不要輕易以身試法。
0.00
0 votes
1
3
5
7
9
請按數字進行評分
請以1~9的評分代表由負面到正面的感受,統計數據將決定資訊的參考價值。謝謝!
|
關鍵字建檔說明
|
顯示/隱藏
列印
列印提示
- 您可以點擊右方的「顯示/隱藏」鏈結來隱藏不相關的內容。
- 內容確認後,點擊右方的「列印」鏈結或瀏覽器之列印鍵即可。
- 完成後,顯示被隱藏的內容即可繼續瀏覽。
◎附加檔案 中的附件有三種不同的呈現方式,均限會員使用:
- 圖檔類型 以縮圖方式呈現,點縮圖後會浮現原尺寸圖檔!
- 檔案類型 以檔名方式呈現,建議先另存新檔,再開啟瀏覽!
- FLV類型 支援線上瀏覽模式,請按檔名前方的圓型箭頭;按檔名則是另存新檔。
-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請參考「Office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
- 郵件容量超出 50MB 時,為了節省網站營運成本,僅提供下列會員使用:
point
於 2008-05-12 12:25:38 說 樓上說的有道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