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証遺失 → 法令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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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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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10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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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2.規費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 發手續
大約5-10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http://www.ris.gov.tw/),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領/補/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身份證領/補/換發申請書" 來證明舊有(原)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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蟑螂
於 2005-01-17 15:57:20 說 很好 | |
NJ
於 2005-03-14 14:18:51 說 很好的建言..謝謝啦!! | |
小吳
於 2005-03-16 21:27:13 說 很好 | |
心酸 σ°
於 2005-03-31 23:17:08 說 謝嚕^^ | |
ws
於 2005-03-31 23:42:21 說 原來這樣才是正確的做法,謝謝!! | |
爆走族
於 2005-03-31 23:46:40 說 又學到一招拉~ | |
insane
於 2005-10-19 23:09:38 說 謝謝~我之前做的原來都是錯的........ | |
小丞子
於 2005-10-19 23:11:20 說 又多一個知識了^^ | |
point
於 2005-12-31 17:08:42 說 收藏起來 | |
琴子
於 2006-03-16 15:13:45 說 謝謝分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