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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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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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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生日快樂歌」要收錢? 查版權民眾驚更新日期:2008/10/14 19:25 吳御曄
公車上放警廣必須付費,音樂版權協會現在抓得緊,網站上不少民眾詢問,討論最熱烈的就是「生日快樂」歌,如果隨便用會不會觸法?詢問協會,原來一般民眾如果公開使用協會歌手或是唱片公司出版的「生日快樂」就得付錢,一般自己唱或是隨便哼則不在此限,不少民眾虛驚一場。
替人祝壽,還是幫動物慶生, 這首「生日快樂」歌,絕對少不了,不過等一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問答網頁上,卻寫著本歌公開演出權屬本會管理,難道以後民眾唱「生日快樂」歌,也要繳版權費?民眾鍾國成:「喔,要放那個音樂的生日快樂歌,也要收錢,民眾根本不知道怎麼申請。」
連「生日快樂」也要付錢,求證刊登網頁的音樂版權協會,生日快樂歌的歌和詞曲都屬於公共財自己唱,請人唱都不打緊,不過得注意這樣的例外狀況。
TVBS記者吳御曄:「像這樣的生日快樂歌,如果在小吃店裡面公開播放的話,播放的剛好是這任何音樂著作權協會的版權,以這間14坪的小吃店當作例子,一年就要多付1千4百元的版權費。」
也就是說,如果私人演唱,不會構成侵權疑慮,不過萬一店家使用的音樂版權協會的歌手或是唱片公司,演唱或出版的生日快樂CD還是MP3公開播放,每年就得乖乖繳授權費;收費規則有法可循,民眾不想掃興慶生,千萬得搞清楚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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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ho
於 2008-10-24 06:30:34 說 這是誤會了,「唱」任何歌都是不需要經過授權的,問題在於「公開播放」已經錄好的歌曲,不論是生日快樂歌還是國歌。問題是,著作所有權人是不是真的知道1.使用人已經使用了,2.使用人是不是真的造成損害,而且3.所有權人有沒有真的因此主張損害賠償。大多數時候,著作所有權人並沒有主張損害賠償的。 | |
叮咚= Dare to dream, able to win! =
於 2008-10-24 07:49:30 說 就等 edwardho 出來為大家解答啊。 個人覺得這跟目前的經濟問題如出一轍,商場上慣於拆解商業流程、分層下包,然後層層分工之餘往往讓事情的運作變調。例如公車聽廣播被告的問題,著作權問題應該是找廣播電台談,找司機開刀不是很可笑嗎?如果說廣播不能在公車上播,那是不是收音機該停產了?當人恃法視事、情理難容之際,得到的或許是利益,但失去的絕對是尊重和認同。 | |
Darryl= 來~來~來~給它繼系~搖~下企 =
於 2008-10-24 15:50:49 說 那在喪禮 奏"哀樂"要不要收版權費?? 是要用匯的給音樂版權協會, 還是用燒的?? | |
tacoma
於 2008-10-24 21:38:25 說 總統府前播放的愛國歌曲,各軍基地開放日所播的軍歌是否也都違法呢?? 抓不到盜版商,就找大眾開刀,這是啥社會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