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被吊注意事

‧本文由 asd 分享 ‧ 2006-11-20 ‧ 顯示 3,176 次 ‧ 轉寄 10 次 ‧ 短評 4 篇 ‧
1.你的車還沒離開地面...但是已經被警察綁好要吊了 (不能算上架)
2.你的車已經離開地面 ...但是起吊機仍是在往上昇的階段(不能算上架)
3.你的車已經離開地面... 但是起吊機已經是在往上降的階段(已經上架)
4.你的車已經放到拖吊車上了 (已經上架)

要記住喔!

這裡的上架階段的時間切入點是指當你發現你的車被拖掉當時(車主出現)的那一瞬間為準,若警察不理會你的呼喊,一直到3、4兩個階段才說你的車上架,不能下了,那是違法的喔!可以告他,你可以打電話到110問該區的交通大隊分局然後找他們的隊長,不必客氣,說若當你收到罰單,你會去繳但你會去告罰單上簽名的員警刑法125條公務員濫權追訴處罰罪,第一條第一款和第三款。

這一封信件是告知:

依照拖吊車作業規則,拖車到達違規車輛時,須按兩聲喇叭告知,還要吹哨示警,違規車主若沒有出現,方可拖,若執行拖吊車作業時違規車主出現,雖然車輛已經上架,但車子若還沒有拖離開原停車位超過三分之二以上必須放行。

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C0000001

(民國92年 06月25日修正) 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C0000001125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0.00 0 votes
1
3
5
7
9
請按數字進行評分

Plurk 噗浪請以1~9的評分代表由負面到正面的感受,統計數據將決定資訊的參考價值。謝謝!

寄件者: 為避免成為廣告信跳板,本功能限會員使用!加入會員
收件者:
留言:
 
forward collect
collect title
collect button
  •  汽車
  •  拖吊

keword icon
關鍵字建檔說明
  1. 關鍵字是您認定內容相關性或方便記憶、搜尋的用詞。
  2. 以名詞為主,避免用詞習慣的差異。
  3. 設定欄位上方為目前的關鍵字詞及得票數。
  4. 被勾選的關鍵字代表您所投的認同票。
  5. 您可勾選這些選項,或由設定欄中新增更多關鍵字。
  6. 新增關鍵字時,請以空白或斷行來區隔關鍵字。
為了更容易取得相關資訊,請大家協助建檔,謝謝!
顯示/隱藏 列印 列印提示
  1. 您可以點擊右方的「顯示/隱藏」鏈結來隱藏不相關的內容。
  2. 內容確認後,點擊右方的「列印」鏈結或瀏覽器之列印鍵即可。
  3. 完成後,顯示被隱藏的內容即可繼續瀏覽。
◎附加檔案 中的附件有三種不同的呈現方式,均限會員使用
  1. 圖檔類型 以縮圖方式呈現,點縮圖後會浮現原尺寸圖檔!
  2. 檔案類型 以檔名方式呈現,建議先另存新檔,再開啟瀏覽!
  3. FLV類型 支援線上瀏覽模式,請按檔名前方的圓型箭頭;按檔名則是另存新檔。
  4.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請參考「Office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
  5. 郵件容量超出 50MB 時,為了節省網站營運成本,僅提供下列會員使用:
    • 贊助會員 mvp ─── 贊助網站營運基金之會員(一天一元)詳細內容
    • 分享會員 vip ─── 長期且持續分享,半年內超過 100 篇以上者 詳細內容
m 小祐  Gatekeeper icon  於 2006-11-20 11:22:45 說
感謝分享。
m point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6-11-20 12:38:46 說
要注意一下
m wbstaylor  Gatekeeper icon VIP icon  於 2006-11-20 12:45:39 說
3Q
m jane  於 2007-03-17 15:22:36 說
感謝分享
手動
登入

 
 
快速
登入
使用 Facebook 帳號登入
查詢
密碼
 

  • 2013 網站改版公告
  •  
  • 歡迎lon1329加入!
  • 歡迎Judy Rila加入!
  • 歡迎TC加入!
  • 歡迎太陽餅加入!
  • 歡迎Mzzzz加入!
  • 歡迎anthony899841加入!
  • 歡迎jbtu加入!
  • 歡迎安安加入!
  • 歡迎柯國斌加入!
  • 歡迎Walis Nokan加入!
  • 歡迎Rachel Green加入!
  • 歡迎James Doe加入!
  • 歡迎James Vergara加入!
  • 歡迎Sofia Vergara加入!
  • 歡迎Cindy Cheng加入!
  • 歡迎鄭母菌加入!
  • 歡迎Jin Chen加入!
  • 歡迎Wei Zihan加入!
  • 歡迎林依依加入!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