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暫停 不熄火罰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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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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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3 03:21�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馬路上到處可見客貨車、排班計程車、或商店門口的卸貨車、垃圾車,停了車不熄火,讓引擎空轉排放廢氣。環保署正研議明年元月起,只要停車不熄火超過三分鐘,至少要罰五千元;預計七月一日起開始勸導,明年元月起開罰。
環保署過去對於長時間停車不熄火,都只是宣導,但效果有限。為更有效提醒民眾,環保署決議依空氣汙染防治法第卅一條規定,近日將公告:汽機車怠速(惰轉)達三分鐘以上屬「空氣汙染行為」;違法的個人車主可處五千到十萬元罰款,公司行號的車子可處十萬元到一百萬元罰款。
環保署表示,由於罰款不輕,先期將比照推動限塑政策時的處罰方式,同一部車第一次違法先開勸導單,第二次再犯才開罰。
未來管制對象包括汽機車,但消防、救護、警車等特種用途車,或公車、校車等必須用較長時間等候乘客上下車的車子,以及載運冷凍物品的車輛都可能排除管制。交通壅塞時也考慮排除在外。
今年七月勸導期開始後,環保署將在一些重點區域稽查並勸導,同時製作宣導手冊,讓民眾了解停車熄火的方式。
環保署強調,車輛怠速(引擎空轉)狀態,不僅浪費油料,也因引擎燃燒不完全,導致積炭增加,產生更多的廢氣,加速引擎機件磨損。以一小時為基準,車子怠速對引擎機件磨損約是熄火的兩倍。另外,汽油車每天如減少怠速半小時,一年可節省六百公升汽油,柴油車則可省四百公升柴油。
環保署說,國光客運實施減少怠速政策,一年就省了兩萬八千公升的燃油,為公司省了六十五萬元的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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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og= 遠離顛倒夢想 =
於 2007-07-02 07:44:08 說 台南市自7/1開始執行了。 | |
小祐
於 2007-07-02 09:01:24 說 很棒喔,大家一起來愛護大自然吧。 | |
point
於 2007-07-02 12:52:31 說 用散步的 如何 | |
台客
於 2007-07-02 19:04:04 說 從總統府到故鄉以起搶錢,可笑! | |
大頭
於 2007-07-03 14:37:12 說 從環保角度來看是件好事 減少空污 就可以降低地球暖化 別在老是把政策都泛政治化ㄌ | |
阿聰
於 2007-07-04 01:17:44 說 台客想太多 原本就是熄火比較省油和安全 不熄火代表鑰匙也沒拔下來 車子被偷走不是更花錢嗎 而且常有媽媽把小孩留車上的行為也能夠減少 有不少好處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