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看病逾12次 健保恐不給付�聯合報

‧本文由 wbstaylor 分享 ‧ 2006-07-25 ‧ 顯示 4,649 次 ‧ 轉寄 7 次 ‧ 短評 9 篇 ‧
【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衛生署健保監理委員會昨天討論健保法修正草案,其中二代健保規定一年看病超過十二次,第十三次起可能不再給付,及居家照護者須加重百分之十的部分負擔,引發病友和醫改團體抨擊,認為健保改革只考慮改善財務。

衛生署副署長陳時中指出,十年前健保上路後,健保法就訂有萬一健保面臨財務危機,病人一年看病第十三次以上要自費,但基於健保社會保險的角色,始終未實施,不過據健保局統計,去年國人平均看病十五次,因此將原列施行細則的這項規定,移至健保母法條文。

陳時中強調,二代健保上路後,不見得會實施一年看病第十三次以後就得自費,例如慢性病患者或罕病患者,可能一年超過十二次,未來仍會訂出一個標準。

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滕西華指出,這次健保法修法,看來都是以財務為考量,尤其是居家照護病友要自付百分之十的部分負擔,對於中風或臥床等弱勢病患十分不公平,等於是懲罰病人。

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張苙雲也說,根據二代健保的內容,等於是把民眾推上火線,幾乎看不到改善醫療品質的部分,希望衛生署能以更專業公正的立場來修法。

若要用新藥自己付差額

為因應新醫療科技不斷研發,新藥、新增特殊材料不斷問世,健保法修正案將增加藥品和藥材自付差額負擔,民眾未來若要選擇新藥治療,只須自付差額。

中央健保局指出,以血管支架為例,在新醫療技術研發下,塗藥血管支架經臨床實驗證實,較血管支架具臨床治療效果,可明顯減少冠狀動脈半年內再狹窄的復發率。

但塗藥血管支架藥商申請價格,是原血管支架健保給付的兩點一倍到三點二倍,如果依健保九十二年給付血管支架六千六百支,將使健保增加二點七億元至五點四億元。

健保局經諮詢專家意見,認為如果完全不給付並不合理,所以同意由健保按一般藥材給付固定金額,超過部分由民眾自付,例如現行血管支架健保給付三萬五千元,塗藥血管支架有七萬元和十一萬元兩種,病患如要選擇塗藥血管支架,就需自付三萬五千元或七萬五千元。

對於新藥,如果某種罕見疾病,只有一種新藥物才能治療,健保過去可能根本不給付,二代健保將予給付,但將訂上限。

此外,對於超高或超低收入者,二代健保也訂出最低和最高繳費上限,如果是低收入者,將以健保現行最低的農民保費兩百六十二元為繳費底線,低收入者若付不出保費,將由社福單位支應。

二代健保被保險人只分為兩類,第一類包括,繳納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及其合併申報的配偶和扶養親屬,與現役軍人、教職員本人及其配偶、親屬等所得稅免稅者;其餘為第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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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丫聰  Gatekeeper icon  於 2006-07-25 09:36:45 說
自付不是不行,但應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
m 黑妞  於 2006-07-25 17:08:38 說
我們付那麼多健保費到底到哪去了....
m Darryl= 來~來~來~給它繼系~搖~下企 =  Gatekeeper icon  於 2006-07-25 17:22:29 說
當然是被A走嚕 ∼ ∼
m 志同道合  於 2006-07-25 21:35:39 說
如果前12次是小病,第13次是大病
m kiki玲= 凡事往好處想 =  MVP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6-07-26 00:36:40 說
還是以前勞保好只須掛號費
m King  Key icon  於 2006-07-27 20:02:30 說
現在看醫生 要自費的東西越來越多 現在黑心醫生也不少 看病可能越看越嚴重
以後第13次後還要自費 長生小病的人 乾脆不要繳健保好了 一年下來可還比較便宜
m point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6-07-29 13:39:27 說
同意 黑妞 的看法
m 戀戀微風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VIP icon  於 2006-09-30 23:41:31 說
健保已經失去原先照顧人民的美意~所帶來的是人民更大的負擔~也照成貪污的漏洞~不如廢除健保~恢復以往勞保看病~
m 黯羽  於 2006-11-09 00:05:31 說
既然第13次要自費 健保非又越來越高 那健保是他媽半來幹麻的 乾脆全部自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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