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逆向行駛闖紅燈 北市重點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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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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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5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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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勤務指揮中心表示,市警局自今年九月一日起,取締腳踏車影響交通安全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包括闖紅燈、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等違規行為。不過,腳踏車行駛行人穿越道,以及在人行道逆向行駛等相關項目,暫時還沒有列入執法取締的重點。 市警局交通大隊今天指出,為維護騎乘腳踏車安全,希望腳踏車駕駛人除戴安全帽,也應遵守交通法令,行駛行人穿越道或人行道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交通大隊同時表示,腳踏車行駛行人穿越道,依法仍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時如有發生交通事故,仍應負肇事責任,希望駕駛多留意。
自九月一日起,自行車穿越路口時,必須與一般車道一樣順向行駛,否則都視同逆向行駛,如果違規,最高可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但是,逆向行駛騎樓、人行道,暫時不會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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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於 2007-11-01 07:11:53 說 慈悲阿 荷包又要縮減 | |
青春無價
於 2007-11-01 12:03:43 說 聽聽看看就好!法律很嚴!執法寬鬆!三分鐘熱!! | |
point
於 2007-11-01 20:57:02 說 要注意一下 | |
happydog= 遠離顛倒夢想 =
於 2007-11-03 00:38:13 說 執行技術上似乎有困難吧? 抓?破車給你,不要了總可以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