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不管撤不撤照 新聞局做了壞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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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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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2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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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羅嘉薇】
新聞局認為TVBS股權結構「百分百是外資」有違法之虞,將做出最重可達撤照的處分。對此,身兼行政院法規會委員的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指出,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條文很清楚,只要外國人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過百分之五十,就沒什麼好談的,硬拗的新聞局才違法。
廖元豪說,新聞局在TVBS連串揭弊後質疑其外資比例過高,是想透過「管資本」為由間接「管內容」,難脫打壓言論自由之嫌。政府以粗暴手段,讓媒體見識到「你有無數的手段可以整我」,不論風波如何落幕,寒蟬效應已經產生。
以下是廖元豪的訪談,以第一人稱記述:
法規委員未被諮詢
我是行政院法規會委員,但在整起事件中,卻從未被諮詢。這很明顯是一個條文的解釋問題,而且「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以前曾做過解釋,照理講,要變更新的解釋,至少應請法規會委員來討論一下,但新聞局從來沒有問。
就法論法,其實這事很簡單,條文沒有太多解釋的空間,新聞局卻這樣硬拗。新聞局一直講外資外資,可是這個條文不是規定「資」,而是規定「身分」,只要「外國人」「直接持有」的股分不超過百分之五十,那就沒什麼好說的。
當初立法是有意要這樣的。在我們的法制裡,「有線廣播電視法」和「電信法」有明文管制外資比例,但「廣播電視法」沒有。
回過頭看「衛星廣播電視法」的規定很寬,只要外國人不直接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怎麼轉投資無所謂,因為它管制的理由最弱。
「衛廣法」規定很寬
第一,它不佔土地和電波頻率,不涉及有限資源的分配;第二,雖然有文化帝國主義的擔心,但衛星電視就是跨國的,根本管不到,像ESPN、HBO,都是境外頻道;你要轉成境外頻道,衛廣法第十條根本用不上。
綜而言之,各國對有線電視、電信有外資管制,但對衛星電視管制就少很多了。像美國,對衛星頻道業並無執照制度,衛星節目要在有線電視台播,才會被間接管到。
九七到九八年我正好在經建會,負責亞太電信和媒體中心的規畫,衛廣法立法時,基本想法就是開放外資,但有人認為不妥,最後拉鋸的結果,才變成有直接或間接的設計。
其實政府在意的是內容。的確,傳播研究多少顯示媒體的資本結構和內容有關,但對內容的恐懼,牽涉到言論自由的問題。政府根本不該管人民怎麼想,這個管到底有多少正當性?說穿了就是家長主義心態。
政府應該公開資訊
我不贊成大修制度。如果政府真的很擔心資本問題,可以提供各種警訊和公開資訊,例如公布哪些媒體其實是中資或外資,而媒體有義務把股權透明化,讓大家查得到,這樣就非常夠了。
媒體的證照制度沒人反對,但前次換照事件以後,大家在意的是:發放執照的標準和程序是什麼?這是非常大的權力,它可以控制市場,會影響產業的成敗和走向。大家對新聞局的疑懼,來自於它是行政部門的一部份,不是中立的組織。
很多人正擔心新聞局硬幹,即使是違法的,仍要撤照,電視台馬上停播。理論上,事後可以告他,但告贏了,新聞局早就不在了。不管最終撤不撤照,新聞局做了很壞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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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ya
於 2005-11-09 00:27:59 說 白色恐怖→綠色主義→? | |
小吉= 寧得罪小人, 莫得罪高層 =
於 2005-11-09 00:46:11 說 眼睛很痠..... 看不下去........ | |
藍松鴉
於 2005-11-09 01:17:41 說 今天不是才有新聞,擺明挺綠的汪笨湖因為高捷弊案爆發,轉而批評高捷,也批了謝長廷,結果收視率嚴重下跌,最後節目停播 | |
igotmailc= 行事有方動靜有常 =
於 2005-11-09 01:35:04 說 很快的台灣會被這些爛人搞垮 如果大家再這樣放任下去 人民擦亮眼睛啊! | |
半糖綠
於 2005-11-09 02:12:12 說 見仁見智 沒有什麼好討論的 | |
星空夜語
於 2005-11-09 02:14:31 說 總而言之就是阿扁政府想要控制言論麻~最好是每個人都像條狗能乖乖的聽他的.不然就給你搞啥白色恐怖或是利用政治來打壓. | |
super
於 2005-11-09 08:35:48 說 版主控制一下好嗎,這個網站應該不要有政治性東東發表 | |
叮咚= Dare to dream, able to win! =
於 2005-11-09 08:48:35 說 網站收錄EMAIL→EMAIL偶而有政治訊息→所以難免會有。政治非惡,應明其是。 事件中大家為何不曾在媒體中知道整個廣播法的規劃,而無法明辨是非? 如同高捷何以能出如此大弊?人民想看緊自身權益需始於關心和了解。 | |
Mazda3= 漫漫北國之旅 =
於 2005-11-09 09:06:08 說 可惡的阿扁.. | |
kuo0719
於 2005-11-09 09:10:50 說 現在的政治,沒什麼好關心了。 | |
叮咚= Dare to dream, able to win! =
於 2005-11-09 09:29:49 說 人民可以對政治冷感,但還是要關心政策,否則永遠不會有出頭天。 套用先前會員的評論,高捷案是真的→唾棄掌權者,以法究辦;高捷案是假的→唾棄媒體政客,永不錄用。現在就讓二方去鬥吧∼∼ | |
Robbin
於 2005-11-09 10:19:31 說 我們又能怎樣?!很無奈.......... | |
小凝
於 2005-11-09 10:33:22 說 我們能控制或改變什麼嗎??! | |
巴拉
於 2005-11-09 10:37:08 說 因為政黨輪替... 所以我們才有幸看到政治的醜陋... 因為新聞局硬ㄠ.... 所以我們才知道新聞局早應走入歷史... 不管結果是撤照或是罰鍰... 知法犯法的人最是可惡...... | |
powers
於 2005-11-09 14:41:13 說 無奈.......... | |
ALEX
於 2005-11-09 15:53:21 說 我到是蠻支持本站偶而要有政治性的文章!究竟國家大事每人都要去關心不是嗎? | |
戀戀微風
於 2005-11-09 16:08:45 說 TVBS 揭弊案才能知道納稅錢被誰污了~~ 執政黨應該要有認錯的勇氣~~ 媒體應該做為永遠的監督者~~ 不管藍綠執政~~ 慢慢的政客才會不敢貪污~~ | |
elanco
於 2005-11-10 00:11:57 說 依法辦理 | |
point
於 2005-11-10 20:24:08 說 藍的努力埋新聞 綠的努力爆新聞 | |
Pete
於 2005-11-10 22:12:06 說 我同意 | |
p425427
於 2005-11-14 12:24:57 說 什麼廣電法,都是狗屁!立法委員諸公諸母也只顧自己利益在立法 ,有考慮民生法案與國家競爭力長遠規劃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