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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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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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15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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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注意車距【開始照相了】 別掉入陷阱了,告知你的親朋好友吧!
國家真的窮了.....大家要小心.....
各位小心喔附上精彩教訓照片一張
地點在中山高北上苗栗路段還好沒超速...
不然......
高速公路新罰責---未保持車距
高速公路上取締未保持車距,乃是使用美規Lti 20-20 laser系統,
其均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出兩條距離35m的白
線,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35m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
車距,警方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所以若後方車輛同時超速,這樣可以兩
案並罰,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NT6000.
目前出現地點為國道99K、新竹交流道系統與
中部路段134.6K、160.8K、165K以及172K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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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
於 2005-05-31 19:40:36 說 oh | |
好奇寶寶皮皮
於 2005-05-31 19:42:31 說 .... | |
Queena
於 2005-05-31 19:45:33 說 又要開始搶錢了!! | |
Husky
於 2005-05-31 20:04:37 說 唉~~ | |
kuo0719
於 2005-06-18 14:37:01 說 .......... | |
bruce= 曾經都是美好的回憶 =
於 2005-07-11 21:10:12 說 搶錢摟~~真是政府無能阿~ | |
~順~
於 2005-07-14 20:05:04 說 要保持車距也沒不對啊 | |
xu= 我一嵗了 =
於 2005-07-23 18:01:11 說 安全第一!∼∼^^∼∼ | |
半糖綠
於 2005-11-15 23:21:40 說 地上或是路旁有標示距離 就要當心有鬼了 常走國道的人應該都知道 | |
igotmailc= 行事有方動靜有常 =
於 2005-11-17 12:00:48 說 比較起來 說真的 國內警察抓得比國外(美國)警察還要兇上好幾倍 | |
jacky__0__"
於 2005-12-29 09:15:31 說 .......... | |
jun
於 2006-11-19 21:22:21 說 .......... | |
小P
於 2006-11-19 22:30:19 說 .......... | |
夜熾星
於 2006-11-29 06:21:02 說 唉~反正也不是一天二天的事了........ | |
老來學
於 2010-02-23 20:26:58 說 謝謝忠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