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相信"電池"買回去要先充8-12小時充飽的鬼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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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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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謬誤破除】鋰電池第一次使用要先充8-12小時2007/01/01 13:03
大家時常聽聞手機店或者銷售人員,對於新手機(電池)都會說"買回去要先充8-12小時充飽",就連一些配件商的使用說明,以及奇摩知識+上面一堆人都這樣說,這些人卻不知這是一項極大的錯誤。
那些店員自己也不懂,不是專業人士,加上以往的鎳氫電池的確是需要先充8-12小時(涓流充電以避免記憶效應)。
但是鋰電池幾乎沒有記憶效應的問題,根本不需要這樣做,而且化學特性不同。
鋰電池(鋰離子電池)是現今非常方便的一種能量儲存裝置,在正確使用下是非常安全便利的,但是它的確有相當程度的風險性,所以"正確的使用"及"安全裝置"兩者是對使用者安全保障的必要條件,以下就為大家說明鋰電池的"安全裝置",這樣各位就知道為何"買回去要先充8-12小時充飽"是錯誤且具有危險性的。
鋰電池的充電首重安全性,鋰電池商品應用,安全性有以下幾個關卡:
1.主機端或者充電器端,會有滿電電壓截止充電保護
不管是小型單cell(單顆)的4.2v滿電
或者數位相機的8.4v兩串(兩顆串聯)
或者筆記型電腦的12.6v三串(三顆串聯)
都會在上述滿電電壓或以下就截止充電,以避免過充情況發生危險
某些副廠廉價座充會將電池過充(尤其是大陸製品,用以搭配大陸製爛電池),其原因是因為產品品質不良,或者因為廠商設計是就故意要微過充,讓使用者以為可以充比較飽,但是實際上是增加危險性及縮短電池組的壽命。
2.鋰電池組本身的保護
市售商品化鋰電池組,必然會有保護電路控制充放電,保護電路主要具備三個基本功能:
一過充保護
以避免鋰電池組被過充,高於設定電壓時會被切斷充電迴路(一般單cell通常設4.25V),該電池組於此時只能放電,不能充電。
二過放保護
鋰電池單cell最低工作電壓需在3v以上,低於3v時會對電池本身的壽命及效能產生不可回復性的損害,所以在低於一定電壓時,保護線路會跳脫,使該顆電池無法放電,只能充電。
三短路保護
為避免因電池外部線路短路造成危險,保護線路設定有短路保護,若是被外部短路,或者強大電流突然影響迴路,保護電路會跳脫,使電芯無法被充電放電,等於讓電芯與外部電路完全阻絕,以確保鋰電池芯的安全。
以上三個保護是鋰電池組的基本要求,但是在某些條件下會失效,或者沒有以上功能:
I.廠商偷料,或採用劣質保護電路板
這種情況在大陸低價商品中常見,為了成本考量,把過放線路拿掉,只留下過充與短路保護(因為過放不會造成危險),或者用廉價的ic或二次回收ic.....
II.使用者刻意取消保護功能
某些動力模型玩家,為了求瞬間大電流放電,所以只使用無保護線路的鋰電池芯,這種電池組需要特別注意安全性。
III.超過原始設計承載使用
例如超過保護電路板設計的衝突波,或者連續或多次數的瞬間過充/短路,將可能使保護板故障,使保護失效。
某些保護電路板還會加上溫度保險絲以及溫控IC,其目的都是為了"充電過程中"或防止短路危險的多一道保障與安全性,對於過放電是沒有幫助的。
四鋰電電芯的保護
鋰電池在生產時就考慮到有風險性,除了商品化產品必須經過UL安全性認證才可販售之外,除了保險與品管,鋰電池設計也會包含安全性機制。
一般常見的有"防爆線"與"洩氣閥"兩種機制。
防爆線為較早期且較為低成本的鋰電池安全裝置,原理是在鋰電池罐體加工出某一處強度較弱的缺口,若是罐體內部壓力累積到一定程度,罐體會破裂,使壓力釋放,減輕危害。
洩氣閥則更進一步,採用鋁箔或其他方式,在罐體壓力累積到一定程度後,能更快速的反應洩出電池內部的壓力,洩氣閥的反應較快,安全性較防爆線要高,但是成本較防爆線要高出甚多,一般多為日系廠商等優先導入採用(因為對安全性的要求較高)。
某些大陸中低價位電芯廠的電芯產品,為了成本考量,連防爆線都只是做做樣子,其安全性與真實擁有防爆線的商品相較,那又是大大不如了。
坊間很多副廠鋰電池商品"號稱"安全防爆,事實上只是拿防爆線或是洩氣閥這種"基本的"鋰電池安全機制做文章,充其量只是一種愚民方式,非常不可取,鋰電池沒有絕對安全不會有意外的,正確的儲存/使用,以及優良的品質品管,才是確保安全的根本。
看完以上的詳細說明,大家應該了解,將充飽的鋰電池繼續放在座充上充電,只是增加意外的風險性,因為鋰電池一充飽,不管是充電端的滿電截止保護,以及電池端的保護板過充防止保護,都會啟動,所以你將電池繼續放在座充上,正常狀態下是不會充電的,完全沒有意義。
萬一你使用的座充是劣質座充,或者因故損壞,不會偵測滿電而截止充電,而你的鋰電池的過充保護也失效時,你的鋰電池就會被一直充電,直到發生意外,現在你還相信"買回去要先充8-12小時充飽"這種鬼話嗎?
那為何那些店員會這樣說呢?除了他們不知道,或者延用鎳氫的舊知識之外,有的他們其實是知道不該也不需這樣建議消費者,但還是這樣跟你說,是因為某些電池本身就不是容量很足夠(通常至大陸製爛電池,這些正是通訊行最普遍的商品),使用者覺得容量有問題時,這些店家也不想退,叫你充久點也是一種拖延戰術,充放三次,你每次充8小時以上,你還要拿回去換,那他也只能認了。
所以看完以上,請大家告訴大家真正正確的資訊,不要再相信"買回去要先充8-12小時充飽"的鬼話了,也請告訴你週遭的親朋好友,不要再做這種無謂的風險。
最後,建議各位注意基本的幾個要點就可安全的使用鋰電池商品:
1.使用原廠電池充電器,或者使用原廠機充(旅充)時,只需要充到充電指示燈熄面,或者顯示充電完成即可,不需要再繼續接電源充電,因為此時已達截止充電電壓,"正常狀態"下,也不能繼續充電,你持續接著電源也沒有效用。
2.使用副廠座充時,因為副廠座充常會為了兼顧效率,所以有兩段式充電,在變燈之前採快速充電,充到80~95%時就會先行變燈,此時若是你要將他完全充飽,需要持續放在座充上讓它小電流慢充,不過最久也會在兩小時內完全充飽(依各機型及廠商設計而有不同),所以,變燈後兩小時內請將電池移除,不要傻傻的放在座充上增加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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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er
於 2007-11-21 05:47:14 說 都按照[使用說明書]的指示啊,這樣還有風險? | |
Gran= 天外有天~~別白目 =
於 2007-11-21 10:24:37 說 thanks for your information. | |
叮咚= Dare to dream, able to win! =
於 2007-11-21 11:13:14 說 reader, 問題出在電池的標準製程、用法是否符合,而變數則在副廠產品的偷工減料程度。 文中提到鋰電池的特性是無庸置疑的,而原廠電池中往往有精密的控制晶片在監控電池的使用狀態,但很多副廠電池或充電器並沒有按照規矩製作。 這點,我從拆解手上的舊電池組得到驗證。 總之,電池的使用要小心,不過度使用,不用時最好拆下,以確保安全。 | |
大頭
於 2007-11-21 11:31:53 說 原來還有這麼專業的分析阿 果然 賣手機的 都不專業 只會呼巄人 | |
歐吉桑
於 2007-11-21 12:46:29 說 <鋰鋰>外外都要核符安全規格才是 | |
reader
於 2007-11-22 04:54:33 說 謝謝站長的詳細解說. | |
point
於 2007-12-10 12:36:33 說 上了一課 | |
林沖
於 2009-09-07 15:40:54 說 是啊...我之前也經常被糾正一定要先充電8-12小時. 我還是依我的方式充電...電池的壽命很長耶 | |
斷橋殘雪= 我不在江湖,但江湖中有我的傳說. =
於 2009-09-07 15:50:48 說 ^_^ 早期(2003——2005年)買回來的移動電話 我都習慣了充個12小時[甚至更長之時間] 但是現在剛剛買的移動電話 只要是充滿電池就不管這麽多了 關鍵是這樣的耗材品更新太快了 快的譲我不知道哪些才是正品 哪些才是翻新的 另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 電子商品折價也快 無所謂所用時間長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