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酒駕執法 民眾權利 自保宣言~面對警方酒測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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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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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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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請員警先生,把我們當成自己的家人,先宣讀我們的權利再開始「汽車駕駛人酒後生理協調平衡檢測記錄卡」。平衡檢測,請詳讀以下說明:
項目包括:
1.直線步行十公尺後迴轉至原地.
2.雙腿併攏,兩手貼緊大腿,將一腿向前抬高離地15公分,並停止不動30秒.
3.雙腿併攏,兩手向前平伸,閉眼輪流用左右手食指指尖觸摸鼻尖.
4.閉雙眼30秒內朗頌阿拉伯數字.
5.用筆在兩個同心圓之間的零點55環狀帶內畫一個圓.
附上:聯合報2006-01-13通過平衡檢測獲判無罪新聞影本(詳見背面說明)
我們如果通過平衡檢測,您如果執意要我們吹氣酒測,只是浪費您我的時間,因為將來我們上法庭也會打贏。相對的您的職業生涯將從此蒙上陰影與不佳的記錄,請務必慎重,並遵守中華民國政府付予您神聖的執法任務所應有的善良、道德、正直,公義態度、愛民如親。感謝!
司法改革基金會104台北市松江路90巷3號7樓電話:02-2523-1178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9號四樓電話:(04)2372-0091
宣言可以至網址下載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mlong/3/1264548384/20060209062903/
印製一份放置車中以備不時之需,另外歡迎看倌們有關酒駕的故事投書至「豐原市郵局714信箱」,您也能成為我們的範例,也許能夠有平反的機會。
版權作者:台灣運輸系統研究室42099豐原市郵局714信箱《版權免費開放給所有地球人》
站長註:
如果血中的酒精濃度 0.75 以後還記得主張權益,那我真的相信你沒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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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毛
於 2008-06-12 01:07:27 說 酒後還是不開車好 況且法律常修正搞不好判重罪 | |
02045678= 贊助人數 0 位 囧rz =
於 2008-06-12 17:49:03 說 這個是教人如何鑽漏洞嗎? 喝酒不開車、不騎車、不出門, 雖然逃的過, 但是, 不要因為喝了酒而造成別人的困擾啊. | |
wu sir sir= don't worry, be happy! =
於 2008-06-13 01:08:53 說 飲酒太多還是小心點好! | |
龍捲風= 平生修得隨緣性-粗茶淡飯也知足 =
於 2008-06-13 01:16:03 說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沒撞死人,算你和別人運氣好,如果不幸撞死人,誰倒楣誰後悔!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為了你我生命,還是遵守規定吧! | |
point
於 2008-06-13 12:49:35 說 最好喝酒不開車 | |
老龍
於 2008-06-13 18:37:39 說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看看有多少人因為酒後開車,發生車禍而造成遺憾! | |
笨小白= 因為懶所以勤力,儘量勤力為了可以懶 =
於 2010-01-20 13:30:41 說 喝酒不開車 但是警方在執法的過程中是不是應該秉持正當程序原則 原則如下: 正當程序原則,本是行政程序的一個基本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在作出影响相對人權益(不利)的決定時,必須要遵循正當的法律程序.具體要求如:告知相對人其所亨有的權利,負有的義務.向當事人說明決定的法律依据.給予申辯機會(答辯).提供救濟途徑(上訴)等. 來源:http://hk.messages.yahoo.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