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酒駕執法 民眾權利 自保宣言~面對警方酒測如何自保

‧本文由 asd 分享 ‧ 2008-06-12 ‧ 顯示 5,750 次 ‧ 轉寄 4 次 ‧ 短評 7 篇 ‧
懇請員警先生,把我們當成自己的家人,先宣讀我們的權利再開始「汽車駕駛人酒後生理協調平衡檢測記錄卡」。

平衡檢測,請詳讀以下說明:
項目包括:
1.直線步行十公尺後迴轉至原地.
2.雙腿併攏,兩手貼緊大腿,將一腿向前抬高離地15公分,並停止不動30秒.
3.雙腿併攏,兩手向前平伸,閉眼輪流用左右手食指指尖觸摸鼻尖.
4.閉雙眼30秒內朗頌阿拉伯數字.
5.用筆在兩個同心圓之間的零點55環狀帶內畫一個圓.

附上:聯合報2006-01-13通過平衡檢測獲判無罪新聞影本(詳見背面說明)

我們如果通過平衡檢測,您如果執意要我們吹氣酒測,只是浪費您我的時間,因為將來我們上法庭也會打贏。相對的您的職業生涯將從此蒙上陰影與不佳的記錄,請務必慎重,並遵守中華民國政府付予您神聖的執法任務所應有的善良、道德、正直,公義態度、愛民如親。感謝!

司法改革基金會104台北市松江路90巷3號7樓電話:02-2523-1178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9號四樓電話:(04)2372-0091

宣言可以至網址下載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mlong/3/1264548384/20060209062903/

印製一份放置車中以備不時之需,另外歡迎看倌們有關酒駕的故事投書至「豐原市郵局714信箱」,您也能成為我們的範例,也許能夠有平反的機會。

版權作者:台灣運輸系統研究室42099豐原市郵局714信箱《版權免費開放給所有地球人》

decoration

站長註:
如果血中的酒精濃度 0.75 以後還記得主張權益,那我真的相信你沒醉∼∼呵呵
t
0001(220.87 kB)
       
0.00 0 votes
1
3
5
7
9
請按數字進行評分

Plurk 噗浪請以1~9的評分代表由負面到正面的感受,統計數據將決定資訊的參考價值。謝謝!

寄件者: 為避免成為廣告信跳板,本功能限會員使用!加入會員
收件者:
留言:
 
forward collect
collect title
collect button
  •  汽車
  •  駕駛
  •  酒測
  •  平衡檢測

keword icon
關鍵字建檔說明
  1. 關鍵字是您認定內容相關性或方便記憶、搜尋的用詞。
  2. 以名詞為主,避免用詞習慣的差異。
  3. 設定欄位上方為目前的關鍵字詞及得票數。
  4. 被勾選的關鍵字代表您所投的認同票。
  5. 您可勾選這些選項,或由設定欄中新增更多關鍵字。
  6. 新增關鍵字時,請以空白或斷行來區隔關鍵字。
為了更容易取得相關資訊,請大家協助建檔,謝謝!
顯示/隱藏 列印 列印提示
  1. 您可以點擊右方的「顯示/隱藏」鏈結來隱藏不相關的內容。
  2. 內容確認後,點擊右方的「列印」鏈結或瀏覽器之列印鍵即可。
  3. 完成後,顯示被隱藏的內容即可繼續瀏覽。
◎附加檔案 中的附件有三種不同的呈現方式,均限會員使用
  1. 圖檔類型 以縮圖方式呈現,點縮圖後會浮現原尺寸圖檔!
  2. 檔案類型 以檔名方式呈現,建議先另存新檔,再開啟瀏覽!
  3. FLV類型 支援線上瀏覽模式,請按檔名前方的圓型箭頭;按檔名則是另存新檔。
  4.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請參考「Office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
  5. 郵件容量超出 50MB 時,為了節省網站營運成本,僅提供下列會員使用:
    • 贊助會員 mvp ─── 贊助網站營運基金之會員(一天一元)詳細內容
    • 分享會員 vip ─── 長期且持續分享,半年內超過 100 篇以上者 詳細內容
m 捲毛  於 2008-06-12 01:07:27 說
酒後還是不開車好
況且法律常修正搞不好判重罪
m 02045678= 贊助人數 0 位 囧rz =  於 2008-06-12 17:49:03 說
這個是教人如何鑽漏洞嗎?
喝酒不開車、不騎車、不出門,
雖然逃的過,
但是,
不要因為喝了酒而造成別人的困擾啊.
m wu sir sir= don't worry, be happy! =  Gatekeeper icon  於 2008-06-13 01:08:53 說
飲酒太多還是小心點好!
m 龍捲風= 平生修得隨緣性-粗茶淡飯也知足 =  Ex MVP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8-06-13 01:16:03 說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沒撞死人,算你和別人運氣好,如果不幸撞死人,誰倒楣誰後悔!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為了你我生命,還是遵守規定吧!
m point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8-06-13 12:49:35 說
最好喝酒不開車
m 老龍  Gatekeeper icon  於 2008-06-13 18:37:39 說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看看有多少人因為酒後開車,發生車禍而造成遺憾!
m 笨小白= 因為懶所以勤力,儘量勤力為了可以懶 =  Ex MVP icon  於 2010-01-20 13:30:41 說
喝酒不開車
但是警方在執法的過程中是不是應該秉持正當程序原則
原則如下:
正當程序原則,本是行政程序的一個基本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在作出影响相對人權益(不利)的決定時,必須要遵循正當的法律程序.具體要求如:告知相對人其所亨有的權利,負有的義務.向當事人說明決定的法律依据.給予申辯機會(答辯).提供救濟途徑(上訴)等.
來源:http://hk.messages.yahoo.com/
手動
登入

 
 
快速
登入
使用 Facebook 帳號登入
查詢
密碼
 

  • 2013 網站改版公告
  •  
  • 歡迎lon1329加入!
  • 歡迎Judy Rila加入!
  • 歡迎TC加入!
  • 歡迎太陽餅加入!
  • 歡迎Mzzzz加入!
  • 歡迎anthony899841加入!
  • 歡迎jbtu加入!
  • 歡迎安安加入!
  • 歡迎柯國斌加入!
  • 歡迎Walis Nokan加入!
  • 歡迎Rachel Green加入!
  • 歡迎James Doe加入!
  • 歡迎James Vergara加入!
  • 歡迎Sofia Vergara加入!
  • 歡迎Cindy Cheng加入!
  • 歡迎鄭母菌加入!
  • 歡迎Jin Chen加入!
  • 歡迎Wei Zihan加入!
  • 歡迎林依依加入!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