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訓與馬永成--社會文化傳統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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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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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6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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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瓊玉 扁案在眾目睽睽下宣判。阿扁一家人貪贓枉法,仗勢欺人,也算罪有應得。
不過,對於馬永成與林德訓都遭重判,我認為不妥。這兩個人原是阿扁下屬,聽命行事,有其不得已的苦衷,除非法院查出他們在扁政府八年執政時期,有龐大不明來源財產,根據合理推測,他們協助陳水扁犯罪,自己也獲得不法利益。否則,直接參與洗錢獲利的陳致中與黃睿覲卻輕判,反而並無直接獲益的下屬,卻遭重刑,實在不公平。
這讓我想起費孝通在《鄉土中國》裡分析中國人的人際關係是一種「差序格局」為主調倫理關係,人與人之間,就像水漂打出去以後,由近而遠,泛出的一層層漣漪,永遠是千絲萬縷、理不清的。在我們這種文化傳統下的家人、朋友、長官、部屬都不是獨立的個體,每個人都必須重視整體情境的配合,謹慎的審度時勢與情勢,不立異、不逆情也一直是國人最佳的工作守則,一個與長官合不來的部屬大概只有「走路」一途,希望他們違逆整個社會習俗與世情習慣,也是不切實際的期待。所以,我認為對於林德訓與馬永成的判決,應該考慮到我們國家不同的民族性,給予較輕的判決與刑度。
在公務體系,作為屬下,當你預知老闆圖謀不軌、準備非法圖利時,到底要怎麼做才能自保?我想現在的全國的公務人員恐怕都要陷入長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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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謝瓊玉,彰化,退休教師。簡介表示,她從學校畢業就到學校教書30年,認為教學經驗豐富而社會歷練嚴重不足,這是大部分老師的通病。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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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9-09-16 09:31:24 說 支持理性的評論文章。不過我不能認同本文的說法,提出幾個點: 1.馬、林如此,那羅文嘉呢?為什麼他懂得漸行漸遠? 2.從歷史來對比,馬、林的角色比較像是宦官,並非正式科舉出身,就資歷而言也非社會賢達。 是否表示他們迷戀於權力春藥未能自拔,才淪為貪腐的鷹犬?這樣能用原罪看待嗎?犯罪情節深淺似乎不能與犯罪的誘因連動。 但我也贊成,犯罪刑度必須和證據相當,希望在厚重的判決書裡有完整的交待。 | |
stinnes
於 2009-09-16 14:45:47 說 蔣匪光頭做的壞事大於阿扁數億倍.留下的餘孽還在破害台灣....怎麼沒人討論? | |
純屬路過
於 2009-09-16 15:02:07 說 給樓上...因為媒體被藍藍路給掌控著,對藍營不利的指控以及報導幾乎都被蓋掉了(聳肩),看現在有幾台在報災後重建的狀況以及重建的缺失就知道!全部都轉移焦點去批扁了!馬英九的特別費也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法律媒體都是以兩套標準在評估這個社會 | |
台客
於 2009-09-16 19:54:48 說 不管藍綠,貪官汙吏--斬!嘿嘿! | |
hooji= 食飯配菜脯,儉錢開查某.哈哈 =
於 2009-09-16 20:38:59 說 钱不追回,牢底坐穿又如何? 牺牲一个人,幸福后代子孙啦。值得! | |
永言
於 2009-09-18 09:25:44 說 蔣匪光頭做的壞事大於阿扁數億倍.留下的餘孽還在破害台灣....怎麼沒人討論? 這位仁兄是一直活在過去的人嗎.必竟那年代我們沒經歷過.老蔣的功過..就留給歷史去評定..但這些並不代表貪污者.可拿此比較而脫罪..阿扁仍是現在..並非過去..他的律師性格的無恥.不用我在這細說..也別看扁人民的智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