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共犯
‧本文由 謝瓊玉 分享 ‧
2009-12-04 ‧
顯示 9,774 次
‧
轉寄 1 次
‧
短評 1 篇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34511/IssueID/20091203蘋論:鼓勵殺人
2009年12月03日蘋果日報
北市一家幼稚園女老師被男友槍擊頭部,震撼幼稚園的師生家長。誰是兇手?男友;但誰是幫兇?法院!!
法官也算是共犯
兇手16年前殺死女友還棄屍,坐牢2年9個月又11日,就被釋放。如今再度殺害女友,還以行刑式開槍射腦,以為還會輕判。如果他還在服刑,就沒這件慘案;如果坐牢夠久,可能也不至於那麼大膽衝動,就因為殺人棄屍服刑太短,消除了他的恐懼感,認為殺人的成本這麼低,不殺白不殺,於是又輕易開槍殺人。輕判他和輕放他的法官及假釋委員(矯正官)難道不是共犯嗎?所以這件殺人案共有至少3個人以上的共犯。
法務部官員辯稱,16年前因兇手自首,又與受害人家屬和解,法官最後只判他8年徒刑。當時由於兇手是初犯,符合1╱3刑期的前假釋制度,服刑2年9個多月即獲假釋出獄。台灣犯罪率居高不下,與法官和矯正官都是佛祖菩薩有關,對壞人非常慈悲,直接鼓勵犯罪,壞人不犯罪都不好意思,會覺得對不起自己。
法界的邏輯我們了解,依法沒錯。可是常識理性告訴我們,蓄意殺人棄屍,怎能只判8年?當法界邏輯大大牴觸常識,法界就需要反省檢討。因輕易假釋而再犯的人很多,是法界昏官對社會的傷害。這種假釋累犯在被判刑的同時,也應對失職瀆職的昏瞶假釋官做出懲處或罰款,以撫慰受害人的家屬。
0.00
0 votes
1
3
5
7
9
請按數字進行評分
請以1~9的評分代表由負面到正面的感受,統計數據將決定資訊的參考價值。謝謝!
|
關鍵字建檔說明
|
顯示/隱藏
列印
列印提示
- 您可以點擊右方的「顯示/隱藏」鏈結來隱藏不相關的內容。
- 內容確認後,點擊右方的「列印」鏈結或瀏覽器之列印鍵即可。
- 完成後,顯示被隱藏的內容即可繼續瀏覽。
◎附加檔案 中的附件有三種不同的呈現方式,均限會員使用:
- 圖檔類型 以縮圖方式呈現,點縮圖後會浮現原尺寸圖檔!
- 檔案類型 以檔名方式呈現,建議先另存新檔,再開啟瀏覽!
- FLV類型 支援線上瀏覽模式,請按檔名前方的圓型箭頭;按檔名則是另存新檔。
-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請參考「Office 檔案開不了怎麼辦?」
- 郵件容量超出 50MB 時,為了節省網站營運成本,僅提供下列會員使用:
rod
於 2009-12-06 13:12:27 說 Agree! This happens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everyday! The law is to protect the bad guy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