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病男通緝中!!!???

‧本文由 摩西 分享 ‧ 2005-08-11 ‧ 顯示 4,975 次 ‧ 轉寄 7 次 ‧ 短評 58 篇 ‧
提醒您親朋好友要注意  愛滋病男通緝中!!!
請不要刪除,幫忙轉寄  請幫忙轉寄,不要再讓下一個女孩子受害了

這是一個事實:

照片中的男生憑著自己是中國信託職員,利用職務之便欺騙了很多女孩子,自己身上有病還拖人下水...
我的好朋友就是受害者之一,她真的很可憐,現在人都不知道去了哪裡,雖然她才認識他不到三個月,但是因為她從來沒有交過男朋友,這個男孩子又對她萬般溫柔體貼,我早就警告過她要小心一點,我覺得那個男孩子並不是認真的。

但是她根本就不聽,沒想到後來事情真的發生了,她居然得了愛滋病,更過份的是,那男的馬上又交了新的女朋友,還想害其他的人,請大家一定要轉寄,我的朋友已經好幾天沒回家了,我不信沒辦法制止他,請大家一定要幫忙,也呼籲所有跟他有發生關係的女孩子,趕快去做檢查。

附上他的照片。

decoration

PS:真的假的啊?真有此事的話,應該能從中國信託下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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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藍松鴉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00:05:11 說
蓄意散佈愛滋病是有罪的~~
m 麵粉達人  Ex MVP icon  於 2005-08-11 00:13:47 說
pictographic謠言止於智者~~~~
m 璐依  於 2005-08-11 01:42:54 說
好恐怖喔!嚇嚇...要小心一點,預防總是好一點.
m 瑋仔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01:58:10 說
真是垃圾!!不照顧好自己出了事還想拖人下水
m vivi  於 2005-08-11 02:16:21 說
這是真的嗎?中國信託是不是要來澄清一下啊~~
m 米果= ♬♪動感♡♥小米果♥♡ =  Ex MVP icon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02:28:44 說
pictographic 看起來就一臉病厭厭的樣子 >"<
m Rick  於 2005-08-11 02:46:50 說
謠言吧
m igotmailc= 行事有方動靜有常 =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02:59:12 說
若是真的 這人真的應該判罪
m 70608  於 2005-08-11 08:06:08 說
拿去槍斃吧!!
m Bo  於 2005-08-11 08:24:56 說
有心騙你真的躲不過, 無奈........賤人
m 亞里斯多德  於 2005-08-11 08:28:31 說
..........
m xu= 我一嵗了 =  Ex MVP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08:43:42 說
是真的么~~真是可恶!!
m 異鄉遊子  Key icon  於 2005-08-11 08:44:00 說
如果是真的,應該去報警吧!
不要利用網路做私人報復的工具喔
m sky  於 2005-08-11 08:58:29 說
弄去東森網路追追追還比較快,最好中國信託會來
看來有鬼喔!
m 唐篠安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09:02:27 說
真得嗎?!如果是真的那建議你寄去壹週刊,殺傷力會很大
m YC Tseng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09:09:05 說
真的?假的?若是真的打閥他,若是假的小心吃上刑責
m ALEX  Ex MVP icon  於 2005-08-11 09:10:55 說
pictographic 還是循球正當管道應通報愛滋病防治所另外還要報警才好
m 小吉= 寧得罪小人, 莫得罪高層 =  Ex MVP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09:43:37 說
好變態哦~~~~真不知道這種人是什么心態!!!!!!!!!!
m Darryl= 來~來~來~給它繼系~搖~下企 =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10:52:28 說
真的?假的?
m hilary  於 2005-08-11 10:57:20 說
??????????
m JASONWU  於 2005-08-11 11:08:26 說
假ㄉ吧
m papy  於 2005-08-11 12:43:40 說
太過分ㄌ!
簡直該死
我覺得乾脆叫東森記者去採訪他
問他:請問你是什麼心態
m JJL  於 2005-08-11 13:49:25 說
站長:此類有爭議的信件應避免刊出
以免影響論壇水準!
m 峰寧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13:57:26 說
真衰,自己有病就唔好累人
m ㄚ喬  於 2005-08-11 14:53:29 說
= =...又一個死變態 自己得病了還要傳染給人家
m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15:21:42 說
变态,可恶......
m 阿秀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16:12:20 說
如果是真的,大力支持你.我是建議:直接傳到中國信託去比較有效啦
m 三色貓  於 2005-08-11 16:46:59 說
女孩子要萬事小心!!
m Dr.猶豫  於 2005-08-11 17:06:00 說
罪該萬死
m 自以為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17:11:52 說
可怕的AIDS
m oligosugar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17:49:48 說
即使這樣的人,真地做了那樣的事,在沒有罪證確鑿之前
這樣地公開,似乎也不是一個適當的方式
至少我們都不知道是否為真
m ~順~  MVP icon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18:59:15 說
是真人實事?還是只是報復的手段?若只是報復,可得小心吃上官司!
m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20:36:16 說
真的就不要在網上傳了~乾脆去報警吧~
m ♥ 娟  於 2005-08-11 21:37:43 說
總覺得似真似假∼如果是真的∼直接交給警方處理還較快吧∼!!
m point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22:24:36 說
要多查證
怎沒男女雙方的姓名?
m 知足常樂  於 2005-08-11 23:06:41 說
真的還假的ㄚ,新聞好像都沒有說ㄝ。
m ㄎㄎ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1 23:42:51 說
如果是真的,那可要快點轉寄讓大家知道哦!!
m Gunnar  於 2005-08-12 03:43:16 說
是真還是假 .......... ??????
m Zencha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2 03:50:32 說
.......
m 酷企鵝= Here and Now =  於 2005-08-12 08:09:54 說
若是真的,唾棄他;假的,唾棄你...
m 玉黍黍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2 10:21:43 說
酷企鵝說得沒錯
m 小妮子  Ex MVP icon Key icon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12 15:51:46 說
pictographic 我也同意 酷企鵝的說法
m 小凝  Gatekeeper icon VIP icon  於 2005-08-13 17:05:18 說
他害人幹麼?自己有事就自己死啦,賤人!
m 麼麼綠茶  於 2005-08-13 18:17:15 說
..^_^
m asd  Gatekeeper icon VIP icon  於 2005-08-15 13:50:09 說
罪該萬死
m abccba  於 2005-08-18 13:28:45 說
這個女子真慘>.<
m 小孩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8-20 03:19:14 說
惡意中傷吧
m 摩西  Key icon  於 2005-08-22 13:16:47 說
即使是惡意中傷也無關係,因為此信一定會傳到當事人耳中,到時再報電信警察查IP位址即可抓到惡意中傷的人.
m 班長  於 2005-08-22 15:42:53 說
偶覺ㄉ這一類ㄉ人,報復心態都很重
m ann  Ex MVP icon  於 2005-08-23 02:16:11 說
確定他是愛滋還是花心?????
m 魚卵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09-06 20:02:29 說
報警記好了阿
放在這裡幹嘛
m 老狗  於 2005-10-10 23:13:08 說
也沒名字,也沒有證實過,適合刊登出來嗎?
m  於 2005-10-17 01:45:19 說
各位真的要小心
m mills  於 2005-11-18 23:00:48 說
thanks
m 莫莫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12-04 01:14:04 說
不知有沒他的朋友看到這則??
m petten  於 2005-12-06 15:30:12 說
真假難分,不過要是在網上惡意散播的話,是會吃官司的。
所以…要謹慎才是。
m Co  Gatekeeper icon  於 2005-12-16 21:21:52 說
若為真,男的已犯殺人罪;若為假,男的可告散佈者誹謗罪。
不過,已知道他是中國信託的職員,不是應該直接找警察去捉他嗎?????
m 婷婷  於 2006-01-03 14:04:57 說
既然知道他在那裡工作,有他的照片,還能知道他交新的女友,為什麼不報警? 而且隨便登別人的照片出來,那該是違法的吧? 又沒有他的驗血報告,誰有AIDS都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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